【“史上最严厉”惩治醉驾】
自5月1日全国“醉驾入刑”实施以来,各地掀起严厉整治醉驾风暴,纷纷曝光“醉驾入刑”第一人,还有首名大学生醉司机将“入刑”而无法参加毕业考试。这些醉驾第一人的反应都是“没想到会来真格”,因此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心存“不知者不为犯”的侥幸,而今懊悔不已。醉驾由行政处罚上升为刑事处罚,虽然不用进监狱,但拘役这种刑事处罚将留下案底,直接影响人生命运前程。
公开数据显示,2006年至2010年,每年有3500余人因酒后驾驶肇事死亡,9000余人受伤,因酒后驾车而导致的死亡人数平均每年以7.3%的速度增长。而“酒驾”屡禁不止的根源,在于违法成本太低,不足以从内心触动和震慑驾驶员。醉驾入刑首日刑拘多名违法司机打消对醉驾入刑规定抱有任何人为变通的幻想,提高了酒驾的违法成本,有利于提高社会整体的安全意识和生命意识。
当然,醉驾从行政处罚“升格”为刑事处罚,涉及当事人是否犯罪的重大问题,因此,必须通过严谨的程序实现对整个执法过程的控制。但是从技术手段的精准性和执法规程的统一性上还存有争议。比如,酒驾案件通常是先由交警的行政执法来发现,通过“呼气”检测是否属于酒后驾驶。但“呼气”检测的准确性不如血液检测,现在涉及违法者是否面临刑事处罚的严重问题,这种做不到绝对准确的“呼气”检测结果,能否成为法庭定案的关键证据,还是只能以血液检测结果作为证据?什么样的情况下必须进行血液检测,目前并无明确要求,20毫克到80毫克之间的浮动范围极大,究竟多少才具备犯罪“嫌疑”而要进行血液检测,直接影响到违法者的最终处理,交警的这个自由裁量权应予规范。
再如,“呼气”检测和血液检测两个环节的间隔时间问题,对于80毫克这个直接关系“醉”与“非醉”、“罪”与“非罪”的关键界限如何掌控也需明确。如果“呼气”检测是81毫克或者79毫克,从“呼气”检测到血液检测之间的时间长短,则会直接影响最终的结果,有必要明确两个环节衔接的时间。
还有执法过程的公平和公信问题。鉴于“看菜下碟”的选择性执法等现象存在,交通违法案件中,各种不当力量对执法的干预也是人们担心的问题。“醉驾入刑”规定对于违法行为人的严厉性可能带来对执法更大的干预,同时,由于“醉驾”危害的是不特定人的安全,通常没有具体的被害人,因此外部监督较弱,如何严密执法环节而不给这些力量可乘之机,不放纵违法者也需通过程序完善。
【巨额停车费去向成谜 怪象丛生】
4月1日起,北京大幅上涨停车费,时间过去1个月,效果如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拥堵的同时,更是滋生出了诸多怪象。
一方面是停车费涨价刺激了逃避涨价的行为,一些车主出“奇招”自制罚单贴在自己的车上,有的把别人的罚单摘下来贴在自己的车窗上蒙骗警察;白天、晚上和别人共用一个车位;甚至自己在路边画上停车线,安装地锁。另外,违法停车大增,主干道路交警贴条管得严,但胡同里、一些次干道路,成了违章停车的“高发区”。有的司机甚至直接将车停在路侧停车位外的主路上。甚至有的因车主要求停车费打折或者拒绝支付停车费发生暴力逃费。停车费调整两周,处罚违法停车7.6万起,平均每天达5429起,同比上升163%。
另一方面,停车费上涨以后,一类地区停车骤减,市中心的部分停车场出现了车位闲置、生意惨淡、纠纷增加的局面。收费员收入少了,对工作不满意,人员流失很大。商业区、办公区路侧停车位空置率过半,三环以里车辆停车大致减少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由于停车费上调后,城六区路侧停车数量较之前减少一半,再加上车主拒绝支付停车费,使得收费难问题凸显。一些停车管理员因无法向公司上交费用,加上受打骂风险增加,不得不选择辞职。
从以上反应来看,很多车主对上涨停车费不够认同,除了与个人负担加重有关,也不能回避巨额停车费去向谜团对人们心理造成的障碍。停车费取之于车主,理所应当用之于交通,而不能用于其他开支,比如变相补贴公车。公开的统计数据与民间测算数据的误差似乎无法形成有力的说服力。车主交费后没有较明确的公共回报预期。这样不但会刺激车主的“被剥夺”感,更会影响治堵措施的公信力。面对停车费提价后的出行,公众的期待也很明确:公交保障能力要迅速跟上、收费机制应更动态灵活、最终要实现自觉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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