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政整治无号摩托车及残疾轮椅车(2)

2011年07月06日 07:15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综合报道

字号:T|T
0人参与打印转发

(一)本市不予注册登记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无号牌摩托车,不予发还,依法予以处理;

(二)本市准予注册登记的二轮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当事人应当在30日内接受处理并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的手续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方予发还;当事人在 30 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车辆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

六、对利用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法从事营运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暂扣车辆、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据《广 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予以罚款。

七、严禁伪造、变造或者买卖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严禁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驾驶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在车站、专业市场、地铁出入口等公共场所强行揽客,不听劝阻,或者造成交通阻塞、秩序混乱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九、凡聚众扰乱机关单位秩序、非法拦路造成交通拥堵的,或在加油站寻衅滋事,妨碍加油站工作人员正常工作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凡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 ○ 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加油站尚未接到限油通知

广州新措施中的“禁油”,如何实施处罚,由谁处罚,如何认定,如何避免成为“休眠条款”?

广州市委政法委副秘书长、市综治办主任、市整治办主任邓中文昨天说,禁油措施由经贸委落实执行,至于怎么处罚,目前牵头部门正在协调相关部门和加油站、主管部门做相关工作,对于怎么识别,怎么管理,违反后怎么处罚,由相关部门按照通告精神予以落实。

昨天下午,记者在天河北BP加油站询问工作人员,对方称,尚未接到相关通知。工作人员坦言,到时可能会面临一些难题。

邓中文说,3月份以来,广州市执法部门共查处五类车非法营运7234宗、交通违法444450宗,查扣“五类车”74133辆次。

他说,广州市区(县级市)两级整治道路秩序联合执法队伍将采取全天候行动的办法,对“五类车”违法上路和非法营运突出的重点区域、重点路段进行重点整治,凡是违反《通告》规定上路行驶的车辆,发现一辆查扣一辆;集中整治城市窗口部位交通秩序,重点抓火车站、公交车站、地铁站出入口、专业市场等部位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整治,严查非法营运车辆。

邓中文说,将督促各加油站切实落实禁油措施,加强对销售、维修摩托车以及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店档的管理,加大力度推进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置换工作。同时按照“整治到哪里,配套到哪里”的原则,同步推进火车站、地铁站、公共汽车站、专业市场与居民小区、城中村之间的短途交通建设,增开中小巴线路,解决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需求。12 上一页 下一页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轮椅车 残疾人 机动 摩托车 
3g.ifeng.com 用手机随时随地看新闻
  [查看跟帖]我要跟帖 0人参与
 
用户名 密码 自动登录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同步到微博
     
  • 社会
  • 娱乐
  • 生活
  • 探索

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