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8月1日起淘汰“黄标车” 改善空气质量

2011年08月02日 09: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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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未取得绿色环保标志的车辆限行,这是哈市为改善空气质量打出的又一记“重拳”

限行首日 多台车辆受处罚

1日8时10分,记者来到“黄标车”限行的中山路路段。由哈市交警南岗大队和哈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放污染物管理办公室组成的专项执法小组正在联合对未取得绿色环保分类标志的机动车辆进行查处。

在不到20分钟的时间里,黑AV4268、黑A9800A、黑R83161、黑ALC672等多台小型车先后因未粘贴“绿标”被取缔。交警部门对于这些违反规定的驾驶员给予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据辖区交警大队负责人介绍,7月1日起,哈市开始对未取得绿色环保分类标志的车辆进行限行。哈市交警部门在中山路设立了23块限行标识牌,但从一个月的宣传教育期来看,很多市民对车辆尾气排放并不重视,环保意识淡薄。根据统计,1日当天专项执法小组共取缔违法车辆75台。

7万辆“黄标车”超标排放

根据哈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气管理部门、哈市公安交管部门统计,截至今年4月,哈尔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经接近79万辆。截至2010年年底,哈市机动车排放氮氧化物3.95万吨,机动车排气污染呈逐年加重趋势,机动车尾气已经成为影响哈市空气质量和市民身体健康的重要因素,治理尾气污染已经迫在眉捷。

哈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放污染物管理办公室主任姜偲告诉记者,目前,环保部门为机动车发放的环保分类标志分为“黄标”和“绿标”两类。哈市市区在用车辆43万辆,其中“黄标车”占7万辆。由于“黄标车”的出厂技术性能低、污染排放高,再加上使用年限长、维修保养差、超载运行严重,排放超标现象频繁,尤其是“黄标”柴油车冒黑烟现象严重,群众反映强烈。

根据环保部门监控统计,1辆“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7辆国II、14辆国III、28辆国IV的污染排放。“黄标车”造成的大气污染占汽车尾气污染总量的50%以上。1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机动车 车辆 标志 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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