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强化管理 开校车须五大"准驾条件"

2012年04月08日 09:10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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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贵阳4月7日专电(记者闫起磊)贵州省出台措施强化校车驾驶人管理,驾驶员驾校车必须具备五大“准驾条件”,并将建立校车、校车驾驶人管理电子台账,对校车驾驶人从业资格进行逐一严格审核。

准驾条件要求,驾驶人必须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资格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责任事故;无饮酒或者醉酒后驾驶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身体健康,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

据了解,贵州省各地公安局交警支队将与当地教育局联合对辖区所有学校、幼儿园的校车及校车驾驶人进行摸底排查,共同建立校车、校车驾驶人管理电子台账,对校车驾驶人从业资格逐一进行严格审核。

同时,将组织所有校车驾驶人进行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应急处置能力、文明驾驶行为等专门教育培训,培训结束后对参训校车驾驶人进行实际道路驾驶技能人工复试,合格的核发“贵州省校车驾驶人培训考试记录卡”,供驾驶校车时使用,未参加教育培训、复试不合格的暂停驾驶校车。相关新闻《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获通过王健:中国校车核心问题不是标准而是缺钱解决校车问题要结合当地实情市场需求放大 校车需求10年将达100万辆报废车做校车被曝光 汝州非法拼装仍未停止校车制度指导意见初步拟定 或政府主导运营校车安全条例通过 有望催生200万辆细分市场落实校车条例关键在明确资金来源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校车 驾驶人 驾驶 贵州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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