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光远,男,汉族,1930年2月生,河北安新人。194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参加革命工作。大学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45年在冀中军区第9中学、冀中军区军政干校学习,任冀中军区兵工管理处、政治处技术书记。
1948年在晋察冀边区工业学校、华北大学工学院机械系学习。华北大学工学院肄业。
1951年在苏联基辅工学院机械系金属压力加工专业学习。
1956年毕业。
1956年回国任长春第1汽车制造厂锻工车间技术科工艺师、副科长、科长,铸造分厂副厂长、厂长。
1966年-1972年“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下放劳动。
1972年任长春第1汽车制造厂,铸造分厂革委会主任、党委副书记。
1976年任长春第1汽车制造厂革委会副主任兼铸造分厂党委副书记、革委会主任。
1977年任长春拖拉机制造厂党委书记、革委会主任,吉林省长春市副市长(1980年5月-12月)。
1980年任农业机械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
1980年任机械工业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
1986年任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1988年任机械电子工业部副部长。
1989年12月任机械电子工业部部长、党组书记。
1993年3月任机械工业部部长、党组书记。
1995年-1996年任机械工业部部长。
1998年3月任九届全国政协常委、提案委员会主任委员。第8、9届全国政协常委。中共十二、十三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四届中央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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