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首页
凤凰卫视
专业让选择更简单
中国汽车工业60年 全球汽车论坛 美丽中国任我行

家用汽车三包规定发布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2013年01月18日 15:46 来源:汽车周报 作者:周 报 0人参与 0条评论

1月1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家用汽车三包规定》),并将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家用汽车产品“包修、包换、包退”的想法终于照进现实。《家用汽车三包规定》由总则、生产者义务、销售者义务、修理者义务、三包责任、三包责任免除、争议的处理、罚则和附则九章共48条规定组成;明确了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销售者依照规定承担三包责任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其他经营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其他经营者追偿。

《家用汽车三包规定》明确规定了家用汽车产品的“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更换、退货条件的,消费者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等由销售者更换、退货。

对于最受关注的退、换货条件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在新规中列出四种具体情形:一是从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60天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就可以选择换货或退货;二是严重的安全性能故障累计做两次修理仍然没有排除故障,或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可以选择退货或换货;三是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两次,或它们的同一主要零件累计更换两次仍然不能正常使用,可以选择退货或换货;四是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条、车身当中的同一主要零件累计更换两次仍然不能正常使用,消费者也可以选择换货或退货。除此之外,新规还规定了因修理时限的原因引起的换货情形以及因换货不成而引起的退货情形。

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法规一处处长李明刚在接受中国之声电台专访时坦言:“之所以将汽车产品纳入三包的专项立法,是考虑到汽车产品技术复杂,消费者与生产经营者的信息不对称,消费者个体比较分散,消费者在处理三包的过程中,容易处于劣势、弱势。”

李明刚强调,目前的三包规定主要针对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和使用的乘用车,有些单位为汽车营运、生产经营活动而购买使用的汽车产品,没有纳入规章的调整范围。

发表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自动登入    注册
ctrl+enter快捷提交

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