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年报废万余车辆 大部分被拆解零件可出售(2)

2011年09月13日 08:23
来源:慧聪汽车配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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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营运车辆很“麻烦”

大型客货车和营运车辆属于特殊车辆,报废过程由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民警全程监管。特殊车辆报废前,先由车管所民警现场查验车辆,对车辆照相,然后在民警的现场监督下进行拆解报废。拆解完毕后车管所民警还要拍摄拆解后的车辆照片以及从车身切割下的车架号码照片,存入报废车档案。

“这样是为了严防报废车再流入市场,带来安全隐患。”市车管所工作人员牟德豪说。所有特殊车辆在申请报废后,必须由车管所现场核实、查验车辆,比对车架号等信息,并拍照存档,核实无误后才能销毁。销毁过程中,发动机必须穿孔销毁,前后轴、车架必须切成多段,并由监督销毁民警现场拍下带有相关编号的照片,现场核实。

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除了非营运的小型轿车没有强制报废期限,其余车辆如各种货车、大中型客车、营运车辆等都有强制报废期限。市交警部门会定时对达到强制报废的机动车进行汇总,并公告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号牌及行驶证件。市民可登录烟台交警网,查询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名单。

现状:补贴低车主不“感冒”

车辆到达报废期限,理应进行报废。但由于报废回收价格问题,不少车主对报废并不感冒。记者了解到,去年车辆实行“以旧换新”,1.4排量以上的小型车可以领取1.8万元的补贴,受其刺激,去年全市共报废车辆约一万辆。但这一政策已经取消,对私家车车主而言,车辆报废也就失去了吸引力。采访中,私家车车主刘芸说,一辆一吨左右的私家车,报废价格仅600元,“还不如卖废铁。”

市交警部门提醒,报废车的刹车系统、转向系统、发动机、底盘等重要部件都处于严重老化状态,多数已是“病入膏肓”,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驾驶报废车上路,交警部门将吊销驾驶员的驾驶证,并予以罚款,收缴报废机动车强制报废。擅自变卖、处置的报废车辆,被他人开车上路或是拆卸发动机等拼装车辆,一旦发生事故,车主很可能要承担责任。

警方提示,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所有人,必须依法遵守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及有关规定,该报废的必须报废并注销登记。对报废车上路行驶行为,警方将予以严惩。

相关链接: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应当报废的机动车不能再继续上路行驶,应当按照机动车登记制度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在办理注销登记时,车辆登记机关应当缴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没有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的机动车是不能上路行驶的。同时对于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即使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只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是应当报废的,从报废之日起,该机动车就不能再上路行驶。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于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三项规定进行处理:(一)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二)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三)报废的大型客车、货车及其它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报废补贴政策:

2011年,财政部、商务部向社会公布了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车辆 拆解 机动车 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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