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整车更换案 北汽首推“三包”
修车难,换车更难,这是目前广大汽车消费者的经验总结,由于相关法规的缺失,一些车主所购车辆屡修不好但无法更换新车,从而走上旷日持久的维权路。不过,这种维权的坚冰已经被悄然打破,最受行业关注的是全国首例整车更换案和北汽版“三包”的推出。
日前,一起由质量问题引发的汽车更换纠纷案在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法院最终判决汽车经销商为消费者更换相近系列新车一辆。这也是目前我国法院在汽车“三包”问题上判决4S店进行整车更换的首起案例。
据媒体报道,宜兴市某车主于2009年购买一辆汽车,在此后的近两年间,汽车变速箱频发故障,先后3次返厂更换。任某认为自己购买的汽车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向经销商提出更换新车的要求,但遭到拒绝。2011年底,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经销商对问题车辆予以更换。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本案原被告双方在车辆买卖过程中未对质量及违约责任进行约定,但原告所购车辆在不到两年时间内多次出现变速箱质量问题,已不能达到原告正常行驶、方便生活的购车目的。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法院最终支持任某更换车辆的诉请,判决经销商为其更换该品牌相近系列新车一辆。
如果说该换车案例是消费者维权倒逼着厂商换车,那么北汽率先推出该品牌的“三包”则属于“主动出击”。前日北京汽车首款自主品牌轿车E系列正式上市。同日,北京汽车宣布率先实行汽车“三包”服务政策,E系列也因此成为全国首款“三包”轿车。
在备受消费者关注的汽车“三包”问题上,北京汽车承诺E系列车型的“三包”有效期为2年或50000公里,范围包括整车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和动力总成主要零部件质量问题。发动机、变速箱等主要零部件出现问题的整车,只要是开具购车发票60日或行驶里程3000公里以内,消费者就可以要求厂家免费更换。
首例换车案的意义在于,它打破汽车“只能修不能换”的行业规则。众所周知,汽车“只能修不能换”本身就不合理,但由于缺乏独立第三方机构和相关操作规程,消费者的这类诉求很难获得支持,我们可以看到此次换车案,法院的判决依据是《合同法》,而不是具体的质量法律法规。所以无论是首例换车案,还是北汽版的“三包”,都只能算“个例”而不是“常例”,对于目前的行业维权困境而言,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不过,这两宗案例对于汽车行业消费维权来说,也是开业内之先河,是一个新起点,也为久拖不决的汽车“三包”法规提供了实操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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