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北京市的郭女士骑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之后,电动自行车被拖行至附近一个停车场,8公里收400元拖车费。
400元拖车费,平均一公里50元,可谓是“史上最贵电动车拖车费”,一辆电动自行车才值多少钱呢?
过去,听说过“天价拖车费”,可那是汽车,如果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拖车费也要按照汽车的拖车费来收取,这到底是服务呢,还是将拖车当成了营生,黑了心地谋利?
对于天价拖车费,救援公司说收费标准是他们自己说了算,别人管不着;交警队说只管审核拖车公司,收费管不了;发改委说没有制定相关标准,价格由各公司市场竞价,他们也管不了。
相关部门真的管不了吗?不妨学学深圳吧,上个月深圳市交警局宣布,交警局对在城市道路上发生事故需要扣车、车辆故障影响交通及交通违法扣车等需要拖移的车辆,免费拖移并免收扣车场停车费。拖车本是一项公共服务,应由政府主导,而不该成为相关企业的暴利行当,深圳能做到,北京也应该做到。
发表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