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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出租车改革措施:份钱动态调整

2013年04月17日 09:37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陈琳 0人参与 0条评论

本市将推出一揽子综合措施,努力在一两年之内,使打车难状况得到明显改观,其中部分改革措施在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中带有“革命性”。比如出租车一直以来“无偿无期限”的特许经营权,将逐步统一到6年;承包金,也就是常说的“份儿钱”,要制定改革措施,明确“净承包金”的含义;改变“中国式打的”—— “招手停、扫马路”的业态运营模式,推广电召服务。

此外,针对近期因调整出租车租价可能导致出租车公司涨“份儿钱”的传闻,市交通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晓松昨天明确表示,出租车租价调整之后,所有增加的收益部分全部转给驾驶员,企业不允许变相占有;同时不允许企业借机上涨承包金。

记者昨天从市交通委获悉,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加强出租汽车管理提高运营服务水平的意见》,从出租定位、体制机制、运营模式、政府监管、企业主体责任等方面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以提高出租汽车行业运营服务水平。另有8个配套综合措施将在6月前陆续公布。

《意见》从完善行业准入退出机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理顺管理体制和利益机制、增强行业监管力度、优化运营环境、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等6个方面提出了改革思路,希望通过一至两年的努力,实现出租汽车服务供需的基本平衡,出租车“打车难”状况明显改观。《意见》首次科学确立了出租汽车定位,明确北京市将坚持和完善出租汽车公司化经营体制,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行业规范化服务水平;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技术、法律手段调节市场供应和需求,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建立起以公共交通为主、自行车和小汽车为辅、出租汽车为补充的特大城市客运交通格局。

本市现有出租汽车企业252家,营运车辆6.6万辆,从业人员10万多人,日均客运量190多万人次,年客运量约7亿人次,占交通出行结构的6.6%。

改革具体目标

中心城高峰时段出车率不低于80%

拒载等严重服务质量问题的有效投诉率降至万分之一以下

投诉处理率达100%

驾驶员与企业劳动关系和谐

积极推广电召服务、定点候车运营模式,提前4小时预约成功率达99%

政策解读

新增车辆先投放出车率高企业

《意见》原文:北京将建立出租车总量动态调控机制,首先是盘活存量出租车,其次是适度增加车辆,主要服务于预约叫车和保点运输服务。综合考虑出租汽车里程利用率指标和市场状况来调节供应总量。

李晓松:总量运态调控机制首先是盘活存量出租车,通过调整增双班来提高出车率增加运能。

其次是适度增加车辆。现在本市出租车里程利用率为68%,处于“紧平衡”状态,在总量上要适度增加一些车。到底出租车缺口有多大,增加多少双班,新增多少车辆,我们都有测算和评估,已列入8个综合配套措施,6月前会公布。

无论是增双班、还是适度增加新车,都会制定准入、考核和退出机制,增量投放将通过竞争择优配置给企业。比如说,企业出车率低,出租汽车里程利用率降至60%左右时,适度减少运力规模;而企业出车率高,里程利用率达到70%,就要考虑增加。

特许经营权由“无期”变6年

《意见》原文:新增车辆将实施特许经营制度,出租汽车增量投放将通过竞争方式择优配置给企业,采取特许经营方式,经营期与出租汽车报废年限一致。

李晓松:本市出租汽车行业,一直就是经营权归政府所有,政府无偿向市场配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未经许可私下转让,更不允许有偿转让。但原来无偿配置时,对出租车的特许经营并没有明确期限,也就是说,企业取得了经营许可权后就长期存在,导致一些企业对出租车以包代管,不对司机进行教育培训和管理,主体责任不明确。

这次改革厘清了一个概念,就是无偿得到的运营权是有期限的。在具体操作中,增量和存量会分别实施。新增的部分按无偿有期限来管理,期限按车辆的报废年限来计算。在保护大气环境质量的前提下,新的出租车报废年限拟由过去的8年改为6年,新增出租车运营权也是6年;存量部分会逐步改为“有期”,即一批车报废更新时,经营权随之变为6年。

这对企业会有很大的压力。今后会对服务质量高、经营状况好的企业适当倾斜,管理不善,投诉率高,经营权会被收回。

企业和司机都有准入退出制度

《意见》原文:要制定出租车准入退出和考核制度,明确出租汽车企业经营和驾驶员从业的准入退出等条件,完善对企业考核并追究其主体责任的制度、对驾驶员从业资格及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的制度。

李晓松: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出车率低、违章率高、投诉率高和驾驶员拒载、议价、绕路等违法违章行为严重和服务质量低劣多发的企业,视其情节轻重,依法给予阶梯性处罚。最严重处罚是削减运营指标直至逐出行业。

对违法违章的驾驶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因违法违章行为严重、服务质量低劣被列入服务质量信誉“黑名单”的驾驶员,5年以内不得在本市从事出租汽车运营服务。

“份儿钱”动态调整 定期公布标准

《意见》原文:改革完善承包金制度,制定承包金改革措施,明确净承包金含义,规范企业成本核算,控制企业利润水平。

李晓松:现在的承包金也就是“份儿钱”,国家标准单班是5175元,这里面有一部分要返还给司机,其中包括545元的基本岗位补贴,700多元的社保,1300多元的油补。除去这些净承包金为3000多元。这些构成让司机觉得糊涂,企业还喊冤。所以要明确净承包金的含义,让大家都明明白白。净承包金还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公布净承包金标准。

作为面向大众、涉及百姓出行的民生服务窗口行业,不允许有暴利,政府要对企业的利润水平进行控制。还要逐步实现出租车行业运营者专营制度。所谓专营,即出租车公司只能经营出租车服务,不允许将其他的经营业务纳入其中,避免政府监管时又出现一笔“糊涂账”。

合理提高驾驶员收入,对有些方面对驾驶员要制定有效激励。比如说,在早晚高峰、拥堵状态的低速行驶、夜间的单返程和恶劣天气等时段里,出租车驾驶员在劳动报酬方面要有所体现。

租价调整后,所有增加的收益部分要全部转给驾驶员,企业不允许变相占有;同时不允许企业借此上涨承包金。

调度站、扬召站由政府出钱维护

《意见》原文:在全市推广电召服务模式,建立统一特服号码的调度平台。制定电召服务管理办法。在城市中心区和人流密集的地方建设调度站、扬招站和专用停车位。

李晓松:通过推广电召服务,增设出租车调度站、设立扬召站,从而改变“扫马路”的经营模式,达到减少出租车空驶、占用道路和大气欧诺哪康摹N颐钦庵终惺旨赐5闹泄酱虻模诠饧负趺挥校杂诒本┱庋卮蟪鞘欣此狄膊缓鲜省

因此要引导逐步转向节约型、高效率的经营模式,除了在城市中心区建出租汽车调度站、设置出租车扬招站或专用停车位,还要制定电召的服务管理办法。以市区两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对调度站、扬召站、专用停车位等基础设施进行维护和基本保障。同时对提供电召服务的整个服务体系,包括运营商、驾驶员、调度中心、企业,要进行监督和考核。

同时我们还要继续加大力度发展公共交通,保证城市居民公共交通的基本出行,通过经济杠杆来缓解、转移供需失衡矛盾,转移和抵制不必要的对出租车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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