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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处罚行人闯红灯 领罚60日内可申诉

2013年05月07日 17:23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周鑫 钱卫华 0人参与 0条评论

昨起,北京市正式通过罚款处罚方式向过马路闯红灯说不。交管部门表示,目前罚款方式先针对不听劝阻、带头硬闯红灯的骑车人和行人,均为现场处罚。除交警之外,还将有巡警一起在路口执勤,当遇行人暴力抗法时,巡警将及时进行处置。开罚首日1小时内,地安门路口有3名闯灯骑车人挨罚。

市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整治行动中,将对非机动车、行人违法坚持严格管理,针对非机动车、行人违法的严重程度和对交通的影响程度,采取批评教育、罚款处罚以及扣车等不同的执法层级标准进行处罚。

□目击

一小时三骑车人挨罚

时间:昨天9时30分至10时30分地点:地安门十字路口

9点30分,本报记者来到150个示范路口之一的地安门十字路口,虽已过早高峰,但这里来往车辆和行人仍较多。

“现在是红灯,请您稍微等一会儿,注意安全。”记者注意到,佩戴了喊话器的协管员分别站在四个路口向过往的行人和非机动车喊话。见到有人提示,行人纷纷站到新设置的行人等候线以里等待。

“通过媒体这一个月来的宣传,真是改变不少。”正在执勤的协管员郭跃华告诉记者,以前没有治理时,一天光对闯红灯的行人喊话,嗓子都能喊哑。

此时,一名骑着三轮车的小伙子从地安门外大街拐上平安大街时直接骑上了机动车道,随即被交警拦下。

“你的行为属于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根据《道交法》北京市实施办法第85条第三项的规定,应处以20元罚款。”执勤交警对这名小伙子的行为更正后进行了现场处罚。

10点20分,平安大街西向东方向左转灯变绿,机动车开始左转弯,此时,一名骑着电动车的男子从西向东闯红灯驶过路口,被交警当场拦下。

“你没有注意信号灯吗?”记者问。“我前边有辆小汽车,我看它过了,我也就跟着过来了。”骑电动车男子解释。

最后,交警按照非机动车不按信号灯通行,现场对其处以20元罚款。

10点半左右,该路口又有一名骑车人闯红灯被罚。

行人等不及纷纷闯灯

时间:昨天14时10分地点:王府井南口北侧路口

昨天14时10分,记者在人来人往的王府井南口北侧的红绿灯路口看到,这里人流量非常大,信号灯几乎被穿行的行人“忽略”,红灯亮起时行人照走不误,“中国式过马路”现象非常明显。

该路口位于王府井步行街的入口,路两侧分别是工美大厦和王府井书店,南北向马路宽10米,红灯时长60秒左右,绿灯时长20多秒。记者发现,如果在没有右转车辆阻碍的情况下,10秒时间可以通过马路。但是如果有转弯车辆出现的话,行人穿行马路就会受到影响,不能顺利走到马路对面。

记者现场采访了不少行人,其中大部分表示知道“行人闯红灯会被罚款”的规定,但有时候红灯时间太长,绿灯却太短,等不及就闯红灯了。

戴着遮阳帽的王小姐在等了一会儿红灯后,选择了随大溜闯灯过马路。“我知道这个新闻,平时我也注意,这会就是觉得太热了,路上也没车,就直接跑过去了。”王小姐很不好意思地说。

“行人由南向北过马路时,由南向东右转的车辆也可以行驶,这样行人走到马路中间时,正好车辆也到了,所以这时无论行人还是车辆的通行都受到阻碍。”一名行人提出建议,路口能否增加机动车右转信号灯,把车辆和行人的通行留出“时间差”,以便行人过马路。还有的行人建议,北京市很多路口过街行人流量非常大,相关部门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延长绿灯时间。

□处罚

除罚款外还可能扣车

市交管部门表示,目前,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秩序专项整治全面转入第二阶段。下一步,交管部门将本着“宣传教育与严格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非机动车、行人违法坚持做到逢违必纠、必管、必教育,落实批评教育、罚款处罚以及扣车等不同执法层级标准。

据了解,对于行人、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由交警实施,协管员为协助处罚。由于早晚高峰人流量、车流量较大,交警将在早晚高峰时在路口执勤,在维护机动车秩序时,紧盯行人、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协管员将在早7点至晚7点在路口疏导。

□调整

全市信号灯重新配时

市交管局秩序处副处长吴葵付介绍,按照行人1秒钟行走1-1.2米的标准,本市对所有路口进行重新配时调整。其中对医院、学校等重点场所及行人过街需求特别大的路口适当增加了过街时间,确保了配时灵活。

目前,已对虎坊桥路口、大郊亭桥路口、惠新东桥下、海户屯西口等24处示范路口,通过现场优化、增加行人过街时间、保障性微调三种方式进行了优化调整。

□释疑

交警如何处罚闯灯违法者?

确认违法事实后,由交警用执法POS机打出公安交管部门“简易程序处罚告知书”。处罚单上有编号、被处罚人姓名、证件类别、证件号码、交通方式、处罚法律依据、执行方式、执法民警姓名等,同时需要被处罚人签字。同时,民警还将给被处罚人一张“行政处罚当场收缴罚款专用收据”,收据上有执法民警的盖章和警号。

被处罚人是否可以申诉?

交管部门表示,如果被处罚人不服处罚决定,可在收到处罚单之日起60日内,向进行处罚的北京公安交通管理局相关交通支队、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新闻

北京4月处罚2万闯灯违法

记者从北京交管部门了解到,自4月初本市开展“非机动车行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据不完全统计,4月份全市共处罚非机动车行人违法2万起,环比上升48%。

西城巡警支队勤务指导队副队长韩钢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为保障民警执法权益,在150个主要示范路口执法的民警均配备了执法记录仪,特别是对执法过程中不听劝阻、故意违法以及辱骂、刁难、殴打民警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人将做好证据采集,依法严格处罚。

据悉,“交巡联勤”模式从今年初开始实行,目前在每个主要路口均配备了两名民警一辆警车,今后将在更多的路口安排巡警执勤,形成长效机制。(记者周鑫 钱卫华京华时报记者蒲东峰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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