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6月21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1年6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的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林志斌、宁波和信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共同签署<框架协议>的议案》
批准公司(作为受让方)与林志斌(作为转让方)、宁波和信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担保方)共同签署《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根据《框架协议》,公司将受让转让方控股的永州和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衡阳市和信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和转让方实际享有全部权益的衡阳市畅安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合称“目标公司”)的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目标公司的基本情况为:
(1)永州和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建广汽丰田汽车品牌汽车4S店,截至2011年5月31日,总资产为14,442,266.3元,净资产为10,000,000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衡阳市和信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截至2011年5月31日,总资产为8,942,661.21元,净资产为5,000,000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衡阳市畅安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广汽本田品牌汽车4S店,截至201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8,201,034.95元,净资产为4,718,880.44元,截至2010年度营业收入为119,172,094.9元,净利润为156,425.32元;截至2011年5月31日,总资产为64,556,835.85元,净资产为负61,250,656.79元, 营业收入为44,184,523.08元,净利润为亏损28,268,282.6,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交易的基础价格拟为人民币壹亿叁仟万元,本次交易的具体价格将基于基础价格并根据《框架协议》的约定最终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1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2.审议并通过《授权蔡宗仲、贾兆强办理<框架协议>相关事宜的议案》
授权蔡宗仲、贾兆强办理《框架协议》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框架协议》项下签署相关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及具体决定与该等交易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1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3、审议并通过《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聘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增聘克彩君为公司副总经理,主要分管公司财务部和资产管理部的相关工作。
表决情况:同意1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被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并未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关于增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1年6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4、审议并通过《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审议并通过公司根据在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自查的实际情况所拟定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同意将该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公告以听取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按照整改计划对公司在自查阶段发现的有待改进的问题进行持续整改。
表决情况:同意1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关于《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1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01258 证券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1-009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聘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总经理的提名,同意聘任克彩君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主要分管公司财务部和资产管理部的相关工作。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被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并未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27日
附件:
克彩君简历
克彩君,女,中共党员,1964年10月24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2年至1994年在滦县物资局工作,1994年至2011年6月在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