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法》提升经销商话语权 上市经销商集团将受益
一旦《办法》修改版出台对汽车流通市场的影响几何?长期关注汽车流通领域的陈鹏辉表示,汽车品牌管理办法的修订若能提升经销商的谈判能力,将有利于增强汽车经销商经营地位,从而提升经销商盈利能力,目前A股上市的经销商集团包括庞大集团、物产中大和亚夏汽车等将从中受益。
当前汽车经销商主要面临以下经营困局:一是汽车经销商主要依靠支付现金或银行汇票的方式从整车厂提车,整车厂一般不接受赊欠,因而造成经销商较大的现金流压力和财务负担;二是汽车经销商需要配合厂商的销售目标,在需求不景气的情况下也需要接受整车厂的压库,导致经销商的存货压力的加大,同时经销商为了获取厂家的返点和缓解库存压力而加大优惠幅度,进而降低新车销售的毛利率;三是受整车厂的限制,目前经销商集团各4S店在制定销售计划或向整车厂拿车时一般都是单独行动,经销商集团各4S店之间难以形成协同效应;四是经销商普遍面临盈利能力较差的困局,新车销售业务主要依靠整车厂的返利,毛利率较低,同时由于近两年4S店的数量增长较快,经销商单店销量呈下降趋势。
陈鹏辉认为,《办法》如能改变现有厂商与经销商之间不对等的关系,充分释放经销商主动经营能力,进口车价居高不下、4S店大面积亏损等问题都将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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