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决定:审理中国对美汽车“双反”案

2012年10月25日 08:47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张慧敏 0人参与 0条评论

记者昨日获悉,世界贸易组织(以下简称“WTO”)10月23日决定成立专家组,审理美国诉中国针对部分原产于美国的汽车产品实施的反倾销、反补贴措施案。

美方在当天的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例行会议上称,中国对美国汽车开展的“双反”调查存在“程序和实质上的缺陷”,违反了相关世贸规则;而中方称争端所涉及的产品存在倾销和补贴,对中国国内产业造成了伤害,中国采取的措施符合世贸规则。

中国商务部于去年12月宣布,由于美国对华出口的部分汽车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5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实施期限两年,自2011年12月15日起到2013年12月14日止。被调查征收“双反”税的企业涵盖了美国传统三大汽车品牌,通用、福特克莱斯勒,也有如梅赛德斯-奔驰宝马这样的利用美国工厂生产的车型

商务部部长陈德铭曾表示,中国对美国产部分汽车征收反倾销、反补贴税,符合WTO规则,是正常的贸易救济措施。2012年7月5日,美国就此向中国提出磋商请求;双方随后进行的磋商未能达成一致。

[责任编辑:guan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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