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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停车收费应听证和公示 增加透明度

2013年01月26日 11:09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俞立严 0人参与 0条评论

道路停车收费应采取必要的听证和网上公示增加其透明度,同时方便驾驶人查询。只有在公开透明的运作体系下,公共资源才能真正得到优化,昨天,对于市民关心的停车难问题,市人大代表、上海贝尔董事长袁欣表示,他将于即将开幕的上海人代会上提出“规范道路停车收费,共建和谐大都市形象”的书面意见。

袁欣表示,随着沪上私家车日益增多,上海城市交通压力与日俱增。在道路建设落后于车辆数量增长的情况下,道路停车收费被国际上许多大都市视为缓解交通拥堵的杠杆工具。设立道路停车收费的初衷是提示车主在占用道路停放车辆时,应有时间观念,以减少机动车对道路的占用时间和空间,提高道路的通行功能,利用经济杠杆对停车资源进行有效调节。

但是,袁欣提出,目前,由于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不规范,还有收费乱象已产生诸多负面影响并存在一定的社会危害性。道路交通管理是展现城市文明与发展的一个窗口,道路停车收费乱象有损上海国际大都市形象,某种程度上也会损害市民的利益。另外,某些道路停车收费员代表相关部门进行收费管理,听任收费乱象将直接影响公众心目中有关部门的形象。

为此,袁欣建议,道路停车收费应采取必要的听证和网上公示增加其透明度,同时方便驾驶人查询。只有在公开透明的运作体系下,公共资源才能真正得到优化,才能有效杜绝以公谋私的不正之风。建议相关部门就道路停车位的设置及收费标准广泛组织听证、采纳民意,并将停车位置、收费标准连同主管部门及投诉监督电话进行网上公示,让普通市民知晓,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同时,应当尽快推进相关法规细则的完善工作。明确停车人与收费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对由此产生的争议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袁欣还提出,对于商业繁忙路段与非商业偏远路段的道路停车管理办法应当区别对待。在相对偏远的工业开发区和企业密集路段,区内道路停车人主要是周边企业的员工及访客,在不影响和妨碍交通通畅的情况下,应提供免费停放,因为这里不存在商业利益或因流转时间而产生的个人利益间的冲突,应有别于商业地段停车收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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