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上海车牌拍卖完善方案出台 明确警示价

2013年08月07日 10:53 来源:人民网 作者:沈文敏 0人参与 0条评论

今天从上海市机动车额度管理办公室获悉,按照“控量、稳价、遏制炒作”的目标和原则,上海机动车额度拍卖完善方案将于8月份机动车额度拍卖时正式实施,其中最重要的是明确“警示价”启动机制。

据介绍,8月起实施的机动车额度拍卖完善方案首先缩短拍卖首次出价时间。拍卖首次出价时间从原来的10:00—11:00调整为10:30—11:00,缩短半小时,减少了竞买人首次出价阶段等候时间。第二阶段价格修改的时间仍为11:00—11:30。

值得注意的是,完善方案首次明确“警示价”启动机制。“警示价”即为首次出价阶段的上限,高于该价格时,系统不予接受;第二阶段价格修改仍按现行方法进行。原则上,额度拍卖成交均价单月增幅达到3%(含)以上,则次月启动首次出价阶段设置“警示价”措施。如单月增幅达到6%(含)以上时,从次月起连续两个月实施首次出价阶段设置“警示价”措施,且两次“警示价”价格相同。“警示价”价格设定标准为剔除价格波动异常月份(涨幅超3%月份)后,取最近三个月拍卖成交均价的加权平均值。

从4月起上海试行增设的首次出价阶段“警示价”措施,不仅较好地消化了前一段时间拍卖价格非理性上涨因素,而且有效抑制了机动车额度拍卖价格上涨势头。因此,完善方案将“警示价”措施制度化,并明确为有条件启动,而非每月常设。

为进一步消化拍卖价格非理性上涨因素,方便竞买人熟悉掌握机动车额度拍卖完善方案,8月、9月继续按现行追溯方法设置“警示价”。10月起,实施有条件启动“警示价”措施。

此外,上海将继续做好前一阶段出台实施的新增私车额度启用后三年内不予过户,二手车额度转让价格不得超过最近一次新增私车额度拍卖成交均价等管理措施的落实。继续推进机动车额度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力争年底前完成,并以此为平台,深化完善二手车市场额度转让纳入统一拍卖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额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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