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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车向国Ⅳ标准过渡 微车抓紧消化库存(3)

2011年06月24日 09:48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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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去年年末,环保部曾经向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送了一份《关于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四阶段限值实施日期的复函》(以下简称《复函》)。《复函》称,“由于国Ⅳ车用燃油标准尚未出台,还无法确保在全国范围内供应相应车用燃油,给全面实施机动车国Ⅳ标准带来一定困难,国家环保部对机动车国Ⅳ标准实施日期进行调整”。

按计划,轻型柴油汽车暂定推迟两年至2013年7月1日实施国Ⅳ标准,车用压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暂定推迟一年至2012年7月1日实施。

油品的问题已经延缓了我国轻型柴油机和商用车国Ⅳ排放标准的实施,如果油品达不到标准,国Ⅳ车型使用国Ⅲ标准的汽油,降低排放的目标同样难以实现。

“国Ⅳ车型使用国Ⅲ汽油,多数情况下对车辆本身并不会造成什么影响,但排放标准可能达不到既定要求。”崔东树解释说,“对于使用柴油发机的商用车来说,国Ⅳ标准对技术升级的难度更大。”

燃油问题或是影响我国环保标准升级的重要因素,但是关键部件及核心技术的缺失同样是影响我国汽车技术升级的掣肘。

目前,对于柴油发动机来说,无论是轻型柴油机还是经济型的燃油喷射系统,核心技术仍被博世等跨国公司牢牢掌握,购买成本居高不下。

[责任编辑:linyz] 标签:乘用车 微车 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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