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中国:政府双反税对其几乎无影响

2011年12月15日 13:44
来源:凤凰网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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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中国:政府双反税对其几乎无影响

凤凰网汽车讯 12月14日,商务部发布2011年第84号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的规定,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同意,按照商务部2011年第20号公告发布的最终裁定,对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5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英文名称:Saloon cars and Cross-country cars(of a cylinder capaCITY>2500cc)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实施期限2年,自2011年12月15日起到2013年12月14日止。

通用汽车于2011年12月15日发来申明:“作为行业领导者,通用汽车与其合作伙伴长期致力于中国汽车产业的发展。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中国消费者,为他们提供更合适、性价比更高的产品,通用汽车贯彻在本地生产本地销售的原则。就中国市场而言,通用汽车进口的车辆数占其国内总产量的比重不到0.5%。

通用汽车和其合作伙伴正在与相关机构合作,认真研究中国政府此项决定可能产生的影响。我们相信良好的国际贸易环境对中美双方都是非常重要的”。

补充资料:

根据裁定,通用应向中国海关缴纳相应8.9%的反倾销税,以及12.9%的反补贴税。

通用在华销售进口车雪佛兰别克凯迪拉克三个品牌总共不到15款车,并且销量很小。

通用的进口车全部是并行在上海通用的三大品牌销售渠道中。

据上海通用某经销商介绍,进口通用汽车的销量较小,利润也比较低,平时仅是在店内摆放几辆。以达到提升品牌价值的作用。(文/新闻组 于晓川)

[责任编辑:yuxc] 标签:通用中国 克莱斯勒 福特 双反 反倾销 反补贴 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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