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31日,国家环保部连续两次发布了6批达到排放标准的新生产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
经过审核,环保部对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三、四阶段)》(GB18352.3-2005)、《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三、四、五阶段)》(GB17691-2005)、《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工况法,中国第三阶段)》(GB14622-2007)第三阶段排放限值的第81批、82批产品,第四阶段排放限值的第57批、58批和第五阶段排放限值的第12批、13批机动车和发动机生产企业、产品及其污染物控制装置进行了公告。
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三阶段型式核准排放限值的新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第81批、第82批产品包括东风朝阳朝柴动力有限公司的CY6D210-D3型发动机、东风汽车有限公司的DFL3120B2自卸汽车,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的HJ125-8G两轮摩托车。
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四阶段型式核准排放限值的新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第57批、58批产品包括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HFC6500A5C7F轻型客车、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的BH7143GAY轿车、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CC6460RM01旅行车、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BJ6516B1DWA-XA轻型客车。
第12、13批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五阶段型式核准排放限值的新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包括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WP12.336E50压燃式发动机、潍柴动力西港(潍坊)新能源发动机有限公司的WP10NG260E50、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SC8DT230Q5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的ZK6121HQ3Y客车、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HFF6120GS01C双层城市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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