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规定拟出台 专家:未明确处罚措施难有约束力

2011年09月22日 18:59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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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北京9月22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国家质检总局在官方网站发布最新消息,从现在对汽车三包规定再次征集公众意见并将于10月下旬召开立法听证会,目前正在面向社会征集听证陈述人来参加会议,如果立法通过的话,私家车主将可以顺理成章的享受整车质量三包,有法可依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着重强调了销售商的责任,规定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有限期要从开局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其实早在2004年底,国家质检总局就对汽车三包规定曾经征求过公众意见,但是六年多的时间过去了一直没有实质性的进展。那么这次重新提起到底能不能通过呢?对此《央广财经评论》主持人大民采访了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有型市场分会副理事长苏晖

主持人:有人认为跟召回制度相比,汽车三包更能够解决实际问题。为什么现在更加关注汽车产品的三包呢?它能给消费者带来哪些实实在在的好处?

苏晖:这个消息的公布对于汽车市场大振人心,汽车召回仅仅涉及到制造商的权益和利益问题,当然也影响到一部分消费者,但是汽车三包完全是站在消费者的利益上。

主持人:矛头直指经销商和制造商。

苏晖:对,所以这点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非常关注。汽车三包以前不能出台,是有几个重大问题一直没得到解决。比如三包首先要对车进行包修包退包换认定,由哪一方负责这样的权威检测,我觉得这个问题必须得解决?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了,后面的问题更无法推进。再者在解决了第三方认证以后,还得靠权威部门来监督,你必须按照规定来执行。如果制造商和经销商从指导方面不能加以调整,三包的执行就遇到很大的难度。

[责任编辑:liushan] 标签:汽车三包 制造商 汽车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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