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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明起大幅提高停车费 交通协管重获“贴条权”(2)

2011年03月31日 07:54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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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条”并不是贴罚单

>>声明

市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交通协管员“贴条”并不是贴罚单,只是记录下违法停车事实,并予以告知,停车违法行为仍由交通民警审核确认。对于交通协管员记录并向交管部门报告的,经交警审核确认属于违法停放机动车后,将给予200元罚款的处罚。

为做好此项工作,交管部门已做好交通协管员和民警的教育培训工作,要求审核岗位必须由民警负责,并将录入、审核岗位人员名单进行备案。

违停严重 警力不足

>>原因

叫停近3年后,为何又部分“恢复”协管员的贴条权力?记者了解到,这和本市机动车大幅增长有关。

“这几年机动车增长非常快,目前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488万辆,违法停车行为日益增加,已成为市民反映的一个热点,也是本市十大交通陋习之一,为此有关部门决心整治违法停车行为。”市交管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考虑到交管部门警力不足的现状,相关部门作出协管员协助执法的决定。

>>依据

协管“贴条”有法可依

昨天,北京市公安交管局副局长李少明表示,此次协管员粘贴《告知单》和《报告单》是依法履行职责。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八条第四款,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协助交通警察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告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规定,以及公安部《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五条关于交通协管员可以在交通民警指导下承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违法行为”和“及时报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况和其他重要情况”的规定,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队伍,可以协助交通警察劝阻、告知并向交管部门报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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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hangss] 标签:停车费 贴罚单 交通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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