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毅:萨博离破产清算越来越近 谁也救不了萨博(2)

2011年09月14日 09:56
来源:新华网 作者:张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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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国政府相关规定,二庞收购瑞典汽车股份属于境外投资。而境外投资是有条件的。根据仍在实施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项目的条件有四项:一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不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公共利益,不违反国际法准则;二是符合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要求,有利于开发国民经济发展所需战略性资源;符合国家关于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促进国内具有比较优势的技术、产品、设备出口和劳务输出,吸收国外先进技术;三是符合国家资本项目管理和外债管理规定;四是投资主体具备相应的投资实力。

二庞收购萨博,一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二吸收不了国外先进技术,三是两个投资主体,庞大汽贸不具备整车生产资质,青年汽车也不具备相应的投资实力。在这种情况下,让发改委批准二庞去收购一个即将破产的汽车公司股份,怎么可能?

二庞救博操作过程太粗糙

今年5月,陷入困境的萨博汽车跑到中国寻找救命稻草。先是华泰汽车和萨博闪电般签署了收购和合资协议。华泰考察萨博后发现这是个无底洞,断然拒绝付款。于是这场闪婚没几天就拜拜了。华泰和萨博闪离后,一心想进入汽车制造领域的庞大汽贸冲了上来,和萨博签署了购股、买车和合资三个方面的全面合作协议。由于庞大本身不具备汽车整车资质,又拉上了有汽车整车资质的浙江青年汽车。

嗷嗷待哺的萨博急需救命钱,而不管是购买股份还是成立合资公司,审批时间都很长,远水解不了近渴。于是,庞大以购车预付款为名,分两次给萨博汇去4500万欧元。暂时让萨博缓了一口气。之后,青年汽车也以购车预付款为由汇去1300万欧元。按照二庞的说法,萨博拿这笔钱去购买汽车零部件,生产汽车,然后再交付给二庞,一共2400辆。

按照对外贸易的惯例,国内买方先给萨博开出信用证,货到后再兑付。即使付预付款,也不可能付全额。二庞的做法已经违反了国家外汇管理规定。

二庞汇去的钱加在起来一共5800万欧元,相当于5亿多人民币。这5800万欧元对于负债累累的萨博,无异于杯水车薪,很快就花光了,部分用于支付欠供应商的货款,部分用来发工资。交给二庞的萨博汽车,总共生产了不到两百辆。

如果萨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萨博资产拍卖后,首先要支付工资和失业金,以及供应商的欠款。等轮到二庞时,恐怕已经剩不下什么了。二庞的5800万欧元购车款,很可能打水漂。

在收购萨博股份上,二庞都有些太仓促,没有做好功课。在国家相关部门提出警告时,仍自我感觉良好,莽撞行事。在八字没有一撇的情况下,急火火汇出5800万欧元购车款。这样的企业决策者,实在有些不称职。

从腾中买马铩羽而归,到二庞救博陷入泥沼,教训太深刻了!国内众多有志于走出去的企业,应该从这两个案例中汲取教训,要有风险意识、避险措施,争取步子走得更稳妥一些。

[责任编辑:wangmx] 标签:萨博汽车 项目申请报告 闪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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