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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样本:高速公路“超期收费”的秘密(2)

2011年06月22日 07:57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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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当地交通部门挪用、滞留了其中的4.6亿元,1999年以还贷为由,违规批准该公路继续收费,目前已多收费26亿元,至收费到期前还将收费101亿元”。有钱不还贷,该路段暂时保留了继续收费的权利。

而几个月后,它找到了一个一劳永逸的解决方案。1999年12月,重庆市政府和重庆高速公路发展公司与上海中信基建投资公司签订了《经营成渝高速公路重庆段特许权协议》,重庆段的评估价值为32.9998亿元。根据协议,中信基建投资公司出资16亿左右,取得49%的经营权。

由此,重庆方面不仅收回了16亿的资金,更重要的是,成渝高速重庆段顺利地由一条“政府还贷公路”变身为“经营性公路”。2004年前后,成渝高速重庆段的贷款全部还清,而这时,它已不需要“还贷”这个继续收费的理由了。

2011年6月,面对“超期收费”的质疑,重庆高速公路集团强调,作为“经营性公路”,成渝高速重庆段的收费期是30年,所以,目前不存在超期收费。

前述业内人士向记者指出了重庆高速公路集团自信不违规的“合理依据”:政府还贷公路,遵循的是“用收费偿还贷款、偿还有偿集资款”的原则,也就是说,在收费期限届满之前把贷款还清的,必须终止收费。

不过,经营性公路的收费,遵循的是“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并无明文禁止其在还清贷款后继续收费。也就是说,在还清贷款后,成渝高速重庆段的继续收费,可以用“合理回报”来解释。

“争议就是这么出来的。国内大部分的高速公路,都是以政府还贷公路立项,然后,中途变成了经营性公路。”这位人士指出,“在引入投资方后,从理论上说,成渝高速重庆段的性质变了,还贷完成后,作为经营性公路还要取得合理回报,所以,收费还在继续,表面看是合理的,但说到底,其实就是钻了监管条例的空子。”

“补缺”逻辑

解决资金缺口,被中西部许多高速公路作为“完成还贷之后还继续收费”的主要理由

在成渝高速通车12年之后,2007年,成都市交委和成渝两地的物流协会曾提出,鉴于成渝高速重庆段和四川段的投资已经基本收回,建议该高速公路实行免费通行。据了解,自1999年起,成渝高速重庆段和四川段各自的年均营收约在4亿至6亿元。而成渝高速的投资总额约为36亿元。

记者从成渝两地的物流协会了解到,如果成渝高速免费通行,一吨货物的物流成本至少可以降低40元。

不过,重庆方面否定了这一提议,其理由是,当地许多建成的高速路目前都是亏损的,只有成渝高速一条有效益,而这效益应该用于“补缺”。时至今日,补缺,仍然是成渝高速重庆段继续收费的解释。

重庆样本: 高速公路“超期收费”的秘密

重庆高速公路集团称,由于重庆地形复杂,桥隧多,高速公路造价高,尽管各级政府对高速公路的发展都给予大力支持,但仍面临负债累累、收不抵息的困难局面。而根据市政府规划在2020年建成“三环十射九连线”3000公里的高速公路建设目标,目前建设资金正面临较大缺口;整个重庆市高速公路必须形成“一盘棋统筹发展”的格局,成渝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对于全市统筹兼顾、筹集建设资金、偿还银行利息等具有重要的作用。

据了解,在过去六年里,重庆市的高速公路资金缺口为150亿元左右。在2005年《重庆市高速公路网规划》通过之后,资金缺口更是进一步扩大。而为了解决融资问题,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此前还修改了相关规定,把高速公路由“政府投资控股”改为“可由企业绝对控股”,以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进入。

“解决资金缺口,的确是很多高速公路在完成还贷之后还继续收费的主要原因。”某西部城市的交委主任也表示,“这在中西部地区更是常见。多数城市在高速公路建设上,的确存在巨大资金缺口,如果说是超期收费,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责任编辑:liushan] 标签:高速公路 超期收费 还贷公路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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