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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布2010消费案例 二手车当新车卖

2011年03月15日 17:02
来源:重庆晚报 作者:张水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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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换装后当新车卖、开发商延期交房、快递途中商品受损……昨日,市工商局公布2010年度全市消费申诉典型案例。排第一位的是商品类申诉,其次是服务类申诉。

据介绍,2010年市工商局12315综合指挥调度中心共受理消费者申诉10853件,其中商品类申诉8793件,占申诉总量的81.02%,与上一年同期相比增长64.08%;服务类申诉2060件,占申诉总量的18.98%,与上一年同期相比增长59.32%。申诉举报按时办结率为99.7%,满意率为98.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812万元。

居商品类申诉前三位的是家用电器、通讯产品和家居用品,共4404件,占此类申诉总量的50.09%;居服务类申诉前三位的是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房屋装修服务、餐饮和住宿服务,共813件,占此类申诉总量的39.47%。

案例1

买辆新车?

换装二手车而已

2010年2月2日,万州区工商局龙都工商所接到一消费者投诉,称其于当年1月19日在万州某销售服务公司购买的DC7163PT爱丽舍[综述 图片 论坛]双燃料轿车有维修过的痕迹,如该车前保险杠和雾灯框有飞漆现象,且在购买此车时无任何营销人员向其讲明此情况。

经工商所调查,该轿车是换了新装的二手车。在工商部门协调下,买卖双方于当年2月3日达成协议:卖方为买方更换同档次、同价位、同配置新车,并代为处理新车上户手续和旧车过户手续,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同时,卖方赠送买方东风雪铁龙(微博)原厂导航系统一个,并补偿买方价值1200元左右的全车太阳膜。

工商部门说法:这场纠纷主要是汽车经营者未告知消费者此车维修过的事实,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

案例2

满额返现?

其实只是返家具

2010年8月8日,垫江县工商局接到消费者万某投诉称,其于8月7日看到某家具广场打出“满1万元返4999元”的广告,便订购了4.2万元的家具,后发现“满1万元返4999元”并不是返现金,而是返价值4999元的家具。万某感觉上当,要求退还所交定金1万元遭拒,双方遂起纠纷,协商未果,投诉到该局。

工商部门调查发现,商家广告未经工商部门登记备案,属擅自发布的违法广告。该局根据相关规定,责令商家立即拆除广告,退还万某所缴定金1万元,同时赔偿万某往返车费及误工费100元。

工商部门说法:不少商家出于促销目的,故意把促销价、打折销售标价牌放在模棱两可的位置误导消费者。该商家正是如此,未明确告知消费者4999元并非现金,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建议消费者遇到类似打折活动时要理性消费,不要被虚假广告蒙蔽。

案例3

优先选房?

根本没得你的份

2010年1月7日,消费者牛某向南坪工商所投诉称,2009年11月,其在重庆一房地产开发公司订购一套位于南坪的商品房,签订了认购合同,并缴纳了认购款2万元,开发商书面承诺开盘时可优先选房,若购不到合适的房屋可退款。牛某因开盘时未选到合适房,要求该公司退还认购款被拒。

南坪工商所调查得知,该房地产公司在房屋开盘时,只拿出少部分房屋让消费者选购,而订购者又较多,牛某因此未选到合适的房屋。通过工商所协调,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全额退还牛某房屋认购款2万元。

工商部门说法:这场纠纷主要是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夸大承诺,利用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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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obot] 标签:消费者 工商部门 工商所 万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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