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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一季度报告

2011年04月29日 07:19
来源: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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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299证券简称:中国北车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目录

1 重要提示2

2 公司基本情况2

3 重要事项4

4 附录8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本报告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5名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职工董事林万里先生、独立董事秦家铭先生、独立董事陈丽芬女士外因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分别委托执行董事奚国华先生、独立董事张忠先生、独立董事邵瑛女士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未有董事、监事对本报告提出异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崔殿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高志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王健

公司负责人崔殿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健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千元)101,024,23780,434,94725.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 (千元)23,210,98523,606,083-1.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2.802.84-1.41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千元)-6,882,441不适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83不适用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千元)613,739613,739137.2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0.07137.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0.07137.2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682.68增加0.8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392.39增加0.75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18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6,95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0,11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980

所得税影响额-8,53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418

合计65,278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25,584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中国建设银行长城品牌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44,127,654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2,456,112人民币普通股

陈世辉31,966,898人民币普通股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6,102,377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汉兴证券投资基金24,776,69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3,292,568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22,719,308人民币普通股

UBS AG22,291,044人民币普通股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915,657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8,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比年初增加3,360,939千元,增幅63.1%,主要原因是本公司报告期内发行了40亿元短期融资券于3月31日到账尚未使用所致。

2、应收账款比年初增加7,622,183千元,增幅70.2%,主要是本公司报告期内经营规模扩大、业务量上升、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所致。

3、存货比年初增加7,520,210 千元,增幅30.8%,主要是本公司报告期内经营规模扩大、业务量上升带来相应的增长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比年初增加353,672千元,增幅66.5%,主要是本公司报告期业务量增加导致待抵扣增值税增加所致。

5、短期借款比年初增加9,394,358千元,增幅为64.4%,主要是本公司报告期内经营规模扩大、业务量上升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6、应付账款比年初增加8,081,438 千元,增幅47.3%,主要是本公司报告期内经营规模扩大、业务量上升,采购额增加带来的应付货款增加所致。

7、应交税费比年初减少436,113千元,减幅为60.0%,主要是本公司报告期缴纳上年度应缴纳的相应税费所致。

8、其他应付款比年初增加1,104,070 千元,增幅65.4%,主要是本公司报告期内发生股权收购、款项暂未支付所致。

9、其他流动负债比年初增加3,970,622 千元,增幅99.04%,主要是本公司报告期内发行短期融资券所致。

1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比年初减少395,098千元,减幅为1.7%,主要是本公司报告期内完成收购中国北车集团沈阳机车车辆有限责任公司,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会计准则调整年初数所致。

11、营业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9,753,538千元,增幅100.3%,主要是本公司报告期经营规模扩大、业务量上升、按订单交付的产品增加所致。

12、营业成本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8,844,329千元,增幅103.2%, 主要是本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增加致相应的营业成本增加。

13、营业税金及附加与去年同期比较增加18,830 千元,增幅107.8%,主要是本公司报告期内随营业收入增加而相应增加所致。

14、销售费用与去年同期比较增加151,895 千元,增幅137.5%,主要是本公司报告期内经营规模扩大、营业收入增加而相应增加所致。

15、管理费用与去年同期比较增加325,737 千元,增幅43.5%,主要是本公司报告期内随经营规模扩大、营业收入增加以及研发费用增加相应增加所致。

16、财务费用与去年同期比较增加87,231 千元,增幅217.8%,主要是本公司报告期内借款增加、利率上调使利息支出相应增加所致。

17、投资收益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62,543千元,增幅128.9%,主要是本公司报告期所投资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效益增加所致。

18、利润总额与去年同期比较增加442,660千元,增幅138.2%,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入增加、营业利润增加所致。

19、经营活动的现金净流量为净流出6,882,441 千元,净流出量比上年同期增加3,071,217 千元,主要是本公司随着生产经营规模快速增长,采购支出同比大幅增长,超过销售现金回款增长额所致。

20、投资活动的现金净流量为净流出2,168,633 千元,净流出量比上年同期增加1,115,454 千元,主要是本公司报告期内投资支出增加所致。

21、筹资活动的现金净流量为净流入12,489,695 千元,净流入量比上年同期增加13,135,991 千元,主要是本公司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和借款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于2011年1月12日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该议案的具体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于2011年1月13日发布的"中国北车临2011-001号"公告及1月6日发布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报告期内,公司已根据该议案成功发行2011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人民币40亿元,短期融资券的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3月31日全额到账。公司2011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相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上进行公告。

(2) 公司分别于2011年3月22日和4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十三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1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临2011-003、005、006号"临时公告,以及于2011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临2011-008号"临时公告和"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调整后)"。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在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开展相关工作。

(3)本报告期内,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北车集团大同电力机车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电气进出口有限公司签署了"中白货运1型"机车供货分包合同,该分包合同金额为504,669,792元。2010年3月25日,大同电力机车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中国电气进出口有限公司并由中国电气进出口有限公司作为总包方与白俄罗斯铁路联盟签订了大功率交流传动电力机车及维修配件出口合同,总包合同金额近7亿元人民币,相关内容详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0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临2011-013号"临时公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控股股东北车集团就所持股份锁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北车集团在本报告期内遵守了其所作出的上述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北车集团就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给予公司优先收购权。在沈车公司完成搬迁后,北车集团应根据公司的要求以届时经评估的价格、公平合理的条款将其持有的沈车公司的股权或促使沈车公司将其资产转让给公司或公司指定的控股企业。在公司收购沈车公司前,北车集团委托公司对沈车公司的销售计划进行统一安排;

(2)除沈车公司的货车新造和修理业务外,在公司成立及完成重组后,北车集团及其控股企业、并尽力促使其参股企业将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承包、租赁经营、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或参股)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或协助从事或参与公司及公司控股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在公司成立及完成重组后,北车集团及其控股企业、并尽力促使其参股企业将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支持公司或公司控股企业以外的他人从事与公司及公司控股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4)在公司成立及完成重组后,北车集团及其控股企业、并尽力促使其参股企业将不会以其它方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公司或公司控股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5)如果在北车集团与公司签订的《避免同业竞争协议》有效期内,北车集团或其控股企业发现任何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新业务机会,应立即书面通知公司,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公司或公司控股企业。北车集团或有关的控股企业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将该新业务机会转让予公司或有关的公司控股企业。同时,北车集团承诺尽最大努力促使其参股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6)在北车集团与公司签订的《避免同业竞争协议》有效期内,如果北车集团拟向第三方转让、出售、出租、许可使用或以其它方式转让或允许使用其现有的与公司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相竞争的业务或其将来可能获得的与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与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相竞争的新业务,北车集团或其控制的企业应事先向公司发出有关书面通知,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收购前述竞争业务或权益。在公司作出决定前,北车集团或其控股企业不得向第三方发出拟向其转让、出售、出租或许可其使用该竞争业务或权益的任何出让通知;

(7)本着最终将其经营的竞争性业务通过授予公司的优先交易及选择权及/或优先受让权及/或优先收购权转让予公司的原则,积极改善、重组及妥善经营其保留的业务和其将来可能获得的竞争性新业务。

在本报告期内,北车集团严格遵守了与公司签订的《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且北车集团及其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均未发生直接或间接介入任何与公司或公司控股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010 年12 月6 日,公司与北车集团签署了《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与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北车集团沈阳机车车辆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并于2010 年12 月31 日取得了北车集团批准本次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沈车公司股权事宜的批复文件。2011年1月4日,沈车公司办理了股东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北车集团所持沈车公司100%的股权已经变更至公司名下。本报告期内,北车集团关于给予公司就沈车公司股权的优先收购权的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3、公司股东前进投资就所持股份锁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本报告期内,前进投资遵守了其所作出的上述承诺。

4、有关房屋产权问题的承诺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在公司拥有的房屋中,尚有168项、总建筑面积为197,473.68平方米的房屋未获得《房屋所有权证》。

截至2011年3月31日,上述房屋中的4项、总建筑面积为26,714.78平方米、占公司上市时自有房产总面积0.68%的房屋,正在办理将《房屋所有权证》记载权属人从北车集团子公司变更为公司子公司的手续;20项、总建筑面积为23,452.81平方米、占公司上市时自有房产总面积0.60%的房屋,已经取得了当地主管部门出具的房屋权属证明,上述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10项、总建筑面积为2,909.394平方米、占公司上市时自有房产总面积0.07%的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已办理完毕;6项、总建筑面积为677.2平方米、占公司上市时自有房产总面积0.02%的房屋已经拆除或出售;其余的128项、总建筑面积为143,719.55平方米、占公司自有房产总面积3.67%的房产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该128项房产所在的土地归公司所有,其经营使用不会发生纠纷,上述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对于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尚未更名至公司名下的房屋,北车集团在《重组协议》中承诺:在自公司成立日起的六个月内,将协助公司取得该等房产(不包括在建房产)的以公司为房屋所有权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并承担相关费用,对未能如期取得前述《房屋所有权证》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因上述房产的权属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第三方对应由公司拥有的上述房屋所有权或有关房屋的占有权提出抗议、反对、造成骚扰或其它原因)导致公司蒙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与之相关的一切索赔、诉讼、仲裁、损失、赔偿、付款、成本、费用和开支,北车集团应向公司作出足额赔偿。

报告期内,就上述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北车集团正在积极协助公司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报告期内,未发生因上述房产的权属问题导致公司蒙受损失的情况。

5、有关《国有土地使用证》未注明使用权限或终止日期的承诺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公司取得的部分授权经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中,未注明土地使用权期限或终止日期。北车集团承诺,若因授权经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中未注明土地使用权期限或终止日期,从而给公司相关全资子公司造成损失的,北车集团将对该等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报告期内,北车集团遵守了其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也未发生因授权经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中未注明土地使用权期限或终止日期给公司相关全资子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1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将于2011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殿国

2011年4月29日(责任编辑:马中强)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公司 报告期 集团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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