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鲁钇山、许琛,实习生汤宇英报道:醉驾入刑,昨日肇始。悠哉千古的凌云酒风及其所崇尚的某种风度,首次与刑罚连在一起。就在醉驾入刑首日,“以身试法”的醉驾者竟遍地开花。“被劝酒,不得已”,是不少醉驾者的答复。
醉驾者抓了罚了,那劝人喝酒的人呢,要不要也接受刑罚处罚?
赞成方:劝酒者就是教唆犯
部分专家认为,对于劝酒的人也要依法实施刑事处罚。
中山大学法学院聂立泽副教授认为,中国有朋友聚会喝点酒的传统,在席间劝酒更是不可缺少的“热情”。如果不劝一下,还担心怠慢了客人。但醉驾入刑后,这种“热情”则要注意了。“实际上,在刑法理论上严格来讲,劝酒的人就是教唆犯,同样他也构成了犯罪,需要受到刑罚惩罚。”聂立泽说。
那么,这种“教唆”要达到什么程度或造成怎样的后果才算犯罪呢?对此,专家们比较一致的意见是,如果劝酒的情节比较严重,比如强迫人家喝酒等,则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如果只是友好地劝一下,不喝就算了,那不能算是教唆行为。反对方:打击面不能太大
也有部分法律界人士认为,不宜将“劝酒”行为纳入刑罚处罚的范围之内。
广东海际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何富杰认为,目前醉驾入刑的相关规定和条例细则还没有出台,还不能认定只要劝酒就构成教唆。而且醉驾最关键的问题还是醉驾者本人,其他人劝酒只是一个诱因而已,不能将打击面扩得太大。“现在慢慢形成共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有代驾,也可以打车,把人劝醉了,想不触犯法律的解决办法也有很多,只要处置得当,对方没有‘醉驾’就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危害,就算对方‘醉驾’,只要与劝酒者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或者劝酒者已尽到相关的义务,也不应该受到惩罚……”
鲁钇山、许琛、汤宇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