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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入刑首日 德州近半酒驾司机不知新规

2011年05月03日 14:03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王金强 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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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晚8时许,德州交警部门在德州市中心城区的4个主要路口设岗查酒驾,8名司机酒后驾驶吃到罚单,暂未发现醉驾者。这是“醉驾入刑”首日德州交警部门首次阻击酒驾,记者调查发现,近半数酒驾司机竟然不知“醉驾入刑”。

5月1日晚8点,湖滨路与建设街交会口、东地路与东方红路交叉口、东地路与文化路交叉口、东风路与东地路交叉口,30多名民警开始酒驾新规实施以来的第一次酒驾查处行动。

查酒驾行动开始后不一会,德州市建设街路口的一对夫妇就“现了形”。当时,一名男子驾驶一辆挂着内蒙古牌照的轿车自南向北行驶,见到交警后,停车去问路,被民警叫过去吹气检测。经检测,他体内的酒精含量为49MG/100ml。“我中午喝的,晚上没喝,这该怎么罚?”男子一脸茫然,记者对副驾驶上的该男子的妻子说“醉驾入刑”,她竟表示,从没听说过。

在德州市新湖北路与勤奋街路口,两名男子体内酒精含量“超标”,被民警认定为酒后驾驶,而他们表示,不知“醉驾入刑”。据民警介绍,8名司机中,有近半数的酒司机不知道“醉驾入刑”。

德州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副队长杨红省告诉记者,5月1日晚查处的8名酒司机,未达到醉酒驾车的标准。如果是在新规实施之前,他们的酒后驾车行为会受到罚款400元,扣12分,驾驶证暂扣3个月的处罚。由于这8名司机,是在5月1日实施了酒后驾车的行为,对他们的处罚就提高为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杨红省告诉记者,“五一”以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德州 司机 驾驶证 德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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