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人才集聚工程的实施意见

2012年11月01日 07:47 来源:广州日报 0人参与 0条评论

(2012年9月19日)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的决定》,就推进人才集聚工程(简称“633”人才工程),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1.目标。2012年起5年内,大力实施“产业提升、科技创新、城乡一体、文化引领、民生幸福、国际交流”六大人才行动计划,着力构建“交流培养、创新创业、服务保障”三大人才开发支撑体系,实现“重点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达到2000名左右,全市大专以上学历人才资源总量达到320万名左右,人才贡献率达到40%”的三大人才发展目标,初步把广州建设成为辐射华南、服务全国、连通世界的“国际人才港”,为人才强市和新型城市化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实施六大人才行动计划

(一)产业提升人才行动计划。围绕发展战略性主导产业,以提升产业竞争力为核心,重点培养一批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拓展引领能力的优秀企业家,大力吸引培养一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着力打造一支门类齐全、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实施如下重点项目:

2.战略性主导产业紧缺人才开发项目。5年内市、区(县级市)两级在战略性主导产业领域重点引进和培养1万名左右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企业紧缺人才。对战略性主导产业领域企业引进的紧缺人才,分2年给予政府安家补助;对战略性主导产业领域企业现有的紧缺人才,5年内享受政府薪酬补贴。研究制定战略性主导产业领域紧缺人才目录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级市)

3.羊城企业家培养项目。加强市管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5年内重点引进100名市管企业中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选拔100名正职后备人才、200名副职后备人才,培养100名优秀企业家。(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国资委)

4.民营企业家素质提升项目。组织开展民营骨干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轮训,5年内市、区(县级市)两级重点支持300名经营管理领军人才赴境外培训,1000名经营管理团队核心人才参加国内著名高校专题研修,3000名经营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参加本地业务能力培训,对参加培训的人员给予一定比例的政府培训补贴。(牵头单位:市经贸委,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联,各区、县级市)

5.高技能人才精工项目。5年内市、区(县级市)两级重点评选资助200名技能突出人才、2000名技能重点人才和10000名产业急需青年高技能人才,鼓励并资助250名技能型人才出国(境)培训。对于技能突出人才和重点人才5年内享受政府薪酬补贴。产业急需青年高技能人才,上岗后给予一次性奖励。加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发挥工艺创新、带徒传技作用。对新设立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资助;对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艺传承人在聘期内给予岗位津贴。(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各区、县级市)

6.金融高级人才开发项目。围绕我市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目标任务,5年内重点引进30名金融高级管理人才和50名金融高级专业人才,跟踪培养300名金融骨干人才。(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级市)

7.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项目。5年内重点培训15万名紧跟科技发展前沿、创新能力强的中高级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重点扶持50个市级示范性高级研修班和50场次知识更新名家讲座,建设一批市级示范性继续教育基地。(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各区、县级市)

8.“赢在广州”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5年内重点扶持100个左右具有发展前景的创业项目,培养产生100名“大学生创业能手”,在登记注册、启动资金、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扶持。(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金融办、团市委,各区、县级市)

(二)科技创新人才行动计划。围绕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突出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大力引进科研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来穗发展,大力开发青年英才,实施如下重点项目:

9.“百人计划”拓展项目。深入实施“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百人计划”,探索设立“百人计划”团队项目、创新人才短期项目、青年项目和外国专家项目。5年内重点引进扶持200名左右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羊城学者”特聘岗位项目。根据我市战略性主导产业、重点学科和公共管理领域建设发展需要,面向全市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择优设立50个“羊城学者”特聘岗位,遴选中青年优秀学术人才、技术研发尖子,加快培养造就具有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科技领军人才,促进学科专业快速发展、企业自主创新和产学研结合。(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

11.121人才梯队项目。重点培养不少于10名站在世界科技前沿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后备人才,不少于20名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后备人才,不少于100名在学科专业领域起骨干带头作用的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后备人才。(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各区、县级市)

12.博士后培养项目。深入实施博士后培养工程,5年内培养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少于400名。加大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在站研究人员资助力度,支持鼓励博士后科研项目进行成果转化。(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各区、县级市)

13.珠江科技新星项目。加大对3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员扶持培养力度,每年选拔资助不少于100名青年科技人员,连续3年每年给予科研经费资助,支持其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等自主创新活动。(牵头单位:市科技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各区、县级市)

14.“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着眼于人才的战略性培养,进一步扩大“菁英计划”的实施范围和规模,5年内选拔不少于200名优秀青年学生、青年人才到国外一流大学攻读博士学位,进一步加强派出学生的跟踪培养和回国使用管理服务工作。(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

15.“百会进千企”金桥项目。5年内组织和发动100家科技类社会组织,加强与1000家企业开展科技创新交流与合作。重点建设30家学会科技服务站,筹建50家企业研发中心以及院士专家工作站,选拔资助不少于200名非公有制企业中青年科技人才,培训2000名企业一线科技创新人才,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牵头单位:市科协,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经贸委)

(三)城乡一体人才行动计划。围绕“美丽城乡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实施如下重点项目:

16.大学生村官培养项目。加大选拔大学生村官力度,实行本土化选聘、合同化管理,鼓励和引导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在全面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官”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方力争实现“一村两名或多名大学生村官”目标。(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各区、县级市)

17.城市运行管理人才开发项目。根据城市环境治理、垃圾处理、数字城管等城市重点项目管理的需要,5年内重点引进和培养20名城市管理专家,培养100名城市管理高层次专门人才,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市城管委,配合单位:各区、县级市)

18.农村基层和北部山区人才支持项目。建立完善人才柔性流动机制,5年内选拔资助500名优秀教师、医生、科技人员、社会工作者、文化工作者、中青年党政人才到农村基层和北部山区工作,在服务期内给予入选者基层工作岗位补助,并在职务和职称晋升、工资福利等方面采取倾斜政策。(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各区、县级市)

19.农村实用人才培养项目。加大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力度,培养造就一批农业生产骨干、农民脱贫致富带头人、农村实用技术推广人员、专业合作组织管理人员和农村经纪人,5年内培训新型农民达到40000名。(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科协,各有关区、县级市)

(四)文化引领人才行动计划。围绕培育世界文化名城,加快文化人才吸引培养步伐,形成一支年龄结构合理、专业门类齐全的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实施如下重点项目:

20.羊城文化名家资助项目。培育造就一批引领文化改革发展步伐、代表广州城市文化形象的名家大师,5年内遴选评定“羊城文化名家”达到50名,在聘期内给予入选名家业务扶持经费资助。加强文化人才梯队建设,选拔培养10名在全国有影响的青年拔尖人才,60名在全省有影响的青年优秀人才,100名在全市起骨干作用的青年后备人才。(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区、县级市)

21.文化创意产业领军人才项目。以提高本土原创竞争力为核心,5年内引进和培养文化创意产业领军人才不少于100名,建设1到2个大型的具有产学研合作功能的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培养基地。(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区、县级市)

22.体育各类领军人才项目。加大体育各类领军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5年内引进和培养著名教练员、著名国际级裁判员、复合型管理人才、科研人才、体育产品研发人才、体育竞赛表演中介人才和体育产业人才不少于30名。(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级市)

(五)民生幸福人才行动计划。强化以人为本的城市服务管理理念,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和谐感和幸福感,实施如下重点项目:

23.高素质教育人才队伍建设项目。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创新型教育人才队伍,5年内选拔认定教育专家10名、名校长100名、名教师200名。(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级市)

24.医疗卫生人才保障项目。重点围绕重大疾病预防诊治、医学科技创新、中医药现代化等领域,培养造就医学杰出骨干人才,抓紧培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人才,多种途径培养全科医生,加快培养农村和社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5年内选拔资助高层次医疗卫生专家不少于100名,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不少于500名。(牵头单位:市卫生局,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级市)

25.社会工作人才培养项目。加快培养造就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每年资助培养社会工作督导员50名、中级社会工作人才及社会工作管理人才100名、社会工作从业人员3000名。(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级市)

26.民主法治人才项目。根据依法治市工作需要,5年内重点引进和培养500名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政府法制系统人才以及综治、维稳、突发性群体事件管理、律师、公证、法学理论等高层次民主法治专门人才。(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配合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法制办,各区、县级市)

27.杰出青年人才支持项目。由市财政给予项目启动资助,5年内在社会管理、企业管理、重点学科、文化艺术等领域重点引进、培养和扶持100名杰出青年人才,形成一批各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的重要后备力量。(牵头单位:团市委,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国际交流人才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人才开发国际化交流合作,加快引进和培养具有世界眼光、通晓国际规则、熟悉多元文化的复合型国际化人才,实施如下重点项目:

28.“红棉计划”创业项目。5年内遴选扶持500家以上在穗初创型海外人才企业。对入选企业给予创业启动资金,由企业所在区(县级市)提供配套孵化培育服务。(牵头单位:市留交办,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区、县级市)

29.百名高端外国专家引进项目。5年内引进不少于200名诺贝尔奖获得者、外国科学院院士和知名专家来穗进行学术交流、技术指导和业务合作,并给予相应的项目资助。(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0.千名国际人才培训项目。5年内选派不少于1000名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紧缺人才赴海外培训,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熟悉国际规则、掌握国际先进技术的国际化人才。(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区、县级市)

31.高校合作项目。进一步加强与国内重点高校和广州地区高校的合作,重点推进落实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全面合作框架协议、人才交流输送协议、“菁英计划”专项合作协议,在战略咨询、产学研合作、干部交流、人才培训、就业创业等方面深入开展合作,并给予相应政策扶持。(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各区、县级市)

三、构建三大人才开发支撑体系

(一)人才交流培养体系。进一步完善人才交流服务功能,以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简称“留交会”)为平台,不断拓展海外人才交流渠道,深化人才研究的广度和深度,加快建设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基地,形成功能全面的人才交流培养体系,实施如下重点项目:

32.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坚持创新办会,进一步优化“3+N”的创办模式(人才交流、创新论坛、展览展示+N场推介会),整合提升“留交会”功能,充分发挥“留交会”在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方面的积极作用,将其打造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人才交流平台。进一步推动“留交会”海外人才引进工作常态化,在留学人员集中的重点城市、区域建立“接触广州”人才联络站(海外人才工作站),逐步形成全球性人才引进工作网络。(牵头单位:市留交办,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区、县级市)

33.人才研究智库。大力发展民间智库,以南方国际人才研究院为主要载体,构建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的研究网络。设立“高层次人才发展咨询委员会”,聘请国家有关部门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等方面的专家学者担任决策顾问,充分发挥决策咨询作用。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库,打造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猎头平台。(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留交办)

34.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基地。按照“一体、两翼、七点”的战略布局,构建区域分布合理、培养层次多样的高技能人才实训鉴定体系,以满足广州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技能人才的需求。(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区、县级市)

(二)人才创新创业体系。建立健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政策措施,搭建多样化的人才创新创业对接平台,进一步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实施如下重点项目:

35.“千人计划”南方创业服务中心。按照“企业主办、市场运作、国际接轨、政府扶持”的组建原则,充分整合政产学研资源,为“千人计划”专家和高层次人才创业发展提供全链条、专业化、个性化的综合服务,建设成为具有“交流、服务、创业”三大功能的国际化人才聚集发展平台。5年内直接服务“千人计划”等各类高端人才2000名,转化国际领先(先进)技术成果1000项,培育创办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型企业100家,带动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相关产业发展壮大,形成高层次人才规模效应,打造成为国内示范、国际知名的人才服务业高端品牌。(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越秀区)

36.人才特区。按照以点带面、分步实施、统筹推进的原则,重点推进南沙新区“粤港澳人才合作特别示范区”建设,积极申报国家级人才特区,贯彻落实有关特殊政策。同时,选择广州开发区、天河区作为我市人才特区试点区域,实行特殊政策、特殊机制、特事特办,率先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确立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构建与国际接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人才体制机制。(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区、县级市)

(三)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创新人才服务保障内容和方式,着力完善人才服务机构的专业化服务功能,加大政府人才公共服务力度,为各类人才充分发挥才干创造良好的环境,实施如下重点项目:

37.人才资源服务产业园。大力发展人才服务业,重点扶持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等在行业中起示范带动作用的人才资源服务机构,鼓励国际著名人力资源企业在我市开展人才服务,引导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加快建设中国南方人才资源服务产业园。(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各有关单位,各区、县级市)

38.人才公寓。统筹各类产业园区、工业园区、科技园区以及企事业单位等方面资源,5年内市、区(县级市)两级筹集建设1000套专家公寓和10000套人才公寓,协助解决纳入人才集聚工程的相关人才的住房问题。(牵头单位:市住房保障办,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县级市)

39.广州人才信息管理平台。大力实施“智慧人才”工程,整合人才集聚工程建设相关业务和人才数据库资源,开发全市人才信息管理应用系统,推动区域内人才资源共享,全面提升广州人才工作信息化水平。(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各有关单位,各区、县级市)

四、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

40.健全党管人才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用人单位主体执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市和各区(县级市)要全面建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在现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组织架构基础上,研究设立人才工作专门机构,重点抓好人才工作战略思想研究、总体规划制定、重要政策统筹、创新工程策划、重点人才培养、重大典型宣传和全市人才工作队伍、人才政策、人才工程及人才资金投入整合工作。进一步加强区(县级市)人才工作力量,做到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四个到位。(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各区、县级市)

41.确立人才优先投入机制。大幅度增加人才发展投入,大幅度提高人才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使我市人才投入规模进入全国大城市前列。不断加大市各级财政专项资金、重大建设和科研项目经费用于人才开发的比重,重点保障人才集聚工程各项目的组织实施;扩大“广州市高层次人才专项扶持资金”规模,根据实际工作进度落实年度资金预算;各区(县级市)要建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纳入本区(县级市)财政预算体系。进一步提高人才投入资金使用效益,对按现有经费渠道和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的人才项目投入,要逐步归并到市、区(县级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管理;新增人才项目投入原则上在市、区(县级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各有关单位,各区、县级市)

42.创新人才管理服务方式。坚持党管人才与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相结合,推进人才工作法制建设,形成有利于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完善科学决策、分工协作、沟通交流、督促落实、绩效评估等人才工作运行机制,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引导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以及各类风险投资基金投资人才资源开发。完善分配制度,探索鼓励拥有特殊才能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人才,以技术要素、知识产权等作为股份参与企业利润分配。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发展和规范各类人才社会中介组织,不断提高人才服务效率和水平。放宽人才政策实施的条件限制,加大对在穗中央、省部属各类高层次人才的支持服务力度。(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区、县级市)

五、强化组织实施

43.加强组织领导。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人才集聚工程实施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各项目牵头单位对项目组织实施负总责,会同配合单位于2012年10月底前牵头制定完成具体实施细则;各配合单位要加强协作、各负其责,确保各项目组织实施落实到位。各区(县级市)要于2012年底前制定完成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强化属地责任,共同推进人才集聚工程的实施。(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各项目牵头单位,各区、县级市)

44.完善责任考核。落实党政领导班子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把人才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全市人才工作监测、评估、考核机制,强化量化考核和绩效评估,推动人才工作任务落实。(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各项目牵头单位,各区、县级市)

45.营造良好环境。加强科学人才观的宣传和政策舆论的引导,大力营造尊重人才、见贤思齐的社会环境,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工作环境,待遇适当、无后顾之忧的生活环境,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制度环境。多层次、多渠道宣传广州人才工作和人才发展环境,打造“国际人才港”品牌。(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各有关单位,各区、县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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