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十八大18栏目之新型城市化文件解读
市领导访谈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桂芳
本报讯 (记者卢文洁)近日,广州市委正式印发《关于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广州今后一段时期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奠定了基调、指明了方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桂芳就此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民主法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是广州新型城市化发展的重要内容和有力保障。
张桂芳强调,《意见》站在全面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的高度,明确了民主法治建设的工作思路和总体目标,提出了主要任务和工作举措,是广州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认真学习宣传,把握精神实质
张桂芳说,《意见》是广州全面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1+15”系列政策文件的一个重要配套文件。《意见》落实得如何,事关广州新型城市化能否顺利推进,事关广州市地方国家机关的运转和人民权利的维护,事关幸福广州建设的成效。推进民主法治建设,需要广州市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实践。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意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打牢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思想基础。要深入学习领会和准确把握《意见》的指导思想、原则要求、目标定位和具体部署,学深学透文件,把握精神实质,对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做到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的高度统一。要把政策交给群众,在全社会加强对《意见》的宣传,使群众了解,让群众参与,请群众评价,受群众监督,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民主法治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顺应群众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呼声和期待。
突出工作重点,抓好制度建设
《意见》强调以制度建设为核心,力求每一项目标任务都有制度和机制的支撑,以实现民主法治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从四个方面抓好《意见》的贯彻实施:一是对需要制定有关制度措施的,要抓紧研究制定;二是对需要健全完善的制度措施,要抓紧修改完善;三是对已制定施行的制度措施,要认真贯彻执行;四是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只要认真做到了这四条,广州民主法治建设必然会向前迈进一大步。
加强组织领导,大力督促检查
各牵头单位和实施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抓紧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工作方案,确保《意见》落到实处。要明确工作措施、进度安排及任务分工,制定好各级各部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今后5年的目标任务和年度工作安排。
除上级党委、政府就有关工作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外,要在一年内完成有关工作制度、配套措施的制定工作;特别重大复杂的,要在试点探索的基础上两年内完成有关工作制度、配套措施的制定工作。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要把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和任期考核的重要内容。
起草牵头部门解读
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指南
●提出制定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强制听证事项目录
●提出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价格及收费等信息的公开
●探索把法律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列入听证范围
本报讯 (记者卢文洁)改革开放后,广州以一系列勇于探索的民主法治实践,开创出一条具有鲜明“广州特色”的民主法治建设道路,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积极影响。最近出台的《中共广州市委关于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承前启后,将成为广州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行动指南。《意见》出台的前后背景和亮点特色是什么呢?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杨清蒲昨日接受了记者采访,对《意见》作解读。
背景:广州形成一系列具有特色的有效做法
杨清蒲介绍,改革开放以来,广州在民主法治建设中形成一系列具有广州特色的有效做法,如完善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制定实施市委政治协商规程(试行)、率先颁布实施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建立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等。
杨清蒲说,广州走新型城市化发展道路对民主法治建设提出新任务和新要求,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是广州新型城市化发展的重要内容和强有力保障。只有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才能建立开放、透明、稳定的民主法治秩序,新型城市化发展才谈得上是全面的协调的发展。
亮点:针对群众关注热点 探索法治新机制
杨清蒲说,《意见》着眼于广州新型城市化发展全局,使新型城市化发展的广州实践内容更加丰富,体系更加完整。《意见》亮点体现在制度性、针对性、探索性、操作性和持续性五个方面。
《意见》开宗明义强调要以制度建设为核心,全文共提出100多项制度和工作机制,通过制度的硬要求和刚性力量,使得每一项目标任务都有制度和机制的支撑。
在针对性上,抓主要矛盾,把握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比如,针对群众对公共决策的参与意识日渐增强,提出要制定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强制听证事项目录;针对社会和群众对政务公开的强烈要求,提出要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价格和收费等信息的公开等。
另一大亮点是,《意见》大胆探索广州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新途径、新形式、新机制。比如,提出培育和发展公共政策咨询机构,建立咨询委员会制度;探索把法律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列入听证范围,推进立法听证、行政听证制度化;推行社会组织“去行政化”和“去垄断化”改革,促进社会组织民间化、自治化发展和公平竞争等。
《意见》没有空话、套话,而是根据民主法治建设的发展要求和实际工作的客观需要,成熟一条写一条,把目标任务做细做实,条条都是“干货”。此外,《意见》各个条目的工作内容都明确了责任单位,便于分工负责和落实推进。
《意见》提出的任务和部署的工作,基本不涉及人力、财力、物力的增加,而是立足于各级各部门依法依规做好本职工作,可持续地推进广州市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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