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关于推进党建创新工程的实施意见

2012年11月06日 07:16 来源:广州日报 0人参与 0条评论

(2012年9月19日)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的决定》,就推进党建创新工程,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1.以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目标,以党建工作重心下移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大力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党员干部能力素质的提升机制,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科学机制,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常态机制,党员干部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长效机制,全面构建起科学规范、运转有序的党内建设制度体系,为广州实施新型城市化发展战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思想理论武装行动计划

2.强化党性教育。坚持从政治修养、理论修养、作风修养和纪律修养等方面着手,教育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增强政治敏锐性。及时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把智慧力量全面凝聚到推动新型城市化发展上来。(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委党校、市委组织部)

3.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深入学习掌握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自觉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开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学习教育,增强党性意识、创新意识和宗旨意识,提高科学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哲学、历史、现代市场经济、现代管理知识和世界前沿理论、科技创新知识,及时更新观念、解放思想、推动创新,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能力;认真研究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实际问题、新型城市化发展的重大问题、党的建设突出问题,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完善和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间每年不少于8天,每年至少召开1次务虚会,市、区(县级市)党委中心组每两个月至少举办1次学习报告会。坚持每两年集中开展1次党性分析活动。市委每月举办1次广州学习论坛。(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委党校、市委组织部)

4.开展党员干部大轮训。深化新型城市化发展学习考察调研,加强党校培训主阵地、主渠道建设,用好用活国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优质资源,不断创新培训方法。认真实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培训工程,重点抓好党政正职的集中培训,每年安排100名左右领导干部到国(境)外培训,局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5年内累计参加脱产培训不少于3个月,切实提高领导新型城市化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认真推进干部培训网络大学堂建设,丰富培训内容,为领导干部提供有针对性的网络培训指导和服务。认真实施基层党员干部大培训工程,重点抓好街(镇)党政正职、社区(村)和“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的培训,重视抓好党代表、党小组长、居(村)民代表等培训,着力提高基层党员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大力开展“送培训下基层”活动,把更多培训资源向基层倾斜。(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委党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

三、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行动计划

5.提升领导干部能力素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市、县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和市委的实施意见,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能力建设,着力打造一支素质高、执行力强、敢于攻坚克难、敢于担当的干部队伍,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提高领导班子整体素质,为推动新型城市化发展,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选拔一批在经济、科技、法律、城市建设管理和社会管理等领域具有较高水平和能力的优秀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6.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把德的表现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首要依据。坚持“以干论官”和“以事评官”,选用想干事、爱干事的干部,重用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突出加强干部德的考核,把群众和服务对象的口碑作为评价干部德的重要因素,完善干部德的考核方式办法,考准考实干部的德。进一步完善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全面考核干部实绩,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进一步完善和扩展专项考核,在落实重大部署、完成重大任务中考察识别干部。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提高公开透明程度,完善差额考察、延伸考察和考察对象公示措施,增强考察准确性,全面准确地评价干部。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力度,重点做好主要领导干部、关键岗位干部、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的交流和培养选拔工作,加大市直部门和区(县级市)、街(镇)之间干部交流任职的力度。进一步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完善公开选拔、公开遴选、竞争上岗和差额选拔等方式,提高竞争性选拔干部的质量,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探索建立干部职务与职级相结合制度,进一步调动干部积极性。(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7.加强干部队伍战略性培养。把基层一线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基础阵地,坚持从基层培养选拔机关领导干部,完善机关干部到基层锻炼工作制度,有计划地安排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的机关年轻干部到基层锻炼,实施干部队伍建设“三挂三选三交流”工程。健全机关干部挂职锻炼制度,安排缺乏基层工作经验的机关干部到基层单位挂职锻炼,推进“70后”、“80后”处、科级干部双向挂职工作。实施千名博士引进工程和千名优秀年轻干部“引进来”、“走出去”工程,把更多优秀年轻干部集聚到广州新型城市化发展的事业中来。安排新录用机关公务员到基层单位工作一年,以锻炼干部、充实基层。重视做好大学生村官培养工作,招录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任职。从新型城市化长远发展和人才战略储备需要出发,加大培养锻炼年轻干部工作力度。(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8.培育企事业领导人才。实施羊城企业家培养工程,制定市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集聚和培育一批优秀企业家,形成符合企业特点、充满生机活力的企业家梯队建设机制,强化市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实施羊城高校领导人才培养工程,突出高校领导班子办学治校能力建设,集聚和培育一批优秀高校领导人才,形成具有高校特点、科学合理的高校领导人才选拔培养机制,强化市属高校领导班子建设。实施市管企业、市属高校领导班子结构优化工程,拓宽选人用人的视野和渠道,选好配强党政正职领导,注重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担任正职领导,到2015年每个市管企业、市属高校领导班子中50岁以下的成员应超过一半,其中40岁左右的成员应有一至两名。(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国资委、市教育局)

9.创新党管人才工作。健全党管人才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发挥党委(党组)在人才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形成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人才工作格局,完善党管人才的科学决策、分工协作、沟通交流和督促落实机制。创新党管人才方式方法,以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加快“人才特区”建设。实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人才工作考核制度。坚持人才投资优先保证,建立健全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化投入机制。(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固本强基行动计划

10.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创新村级党组织设置模式,构建起党在农村工作中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架构。创新街道社区党组织设置模式,探索实行街道“大党工委”制,形成区域化大党建格局,增强党在城市基层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创新“两新”组织党组织设置模式,分类运用单独组建、园区联建、挂靠组建、商会带建等多种方式,确保到2014年,“两新”组织党组织的覆盖率达到75%以上,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健全“两新”组织党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机关、高校党建工作,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创新离退休党支部设置方式、活动方式和活动内容,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在建设幸福广州中的积极作用。(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两新”组织党工委、市国资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委老干部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编办、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市社会组织党工委)

11.健全基层党内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基层党组织、党员“零距离服务网络”,到2013年全市各街(镇)至少建立1个党员服务站。发挥区(县级市)党员服务中心、街(镇)党员服务站、社区(村)党员之家的作用,打造市级党内服务平台。健全市和区(县级市)、街(镇)、社区(村)党员志愿者四级服务网络,进一步推动党员志愿服务经常化、制度化。(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市社会组织党工委)

12.建设便民服务直通车。建立健全镇(街)“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村“公共服务站”、自然村“公共服务点”便民服务网络(简称“一点一站一中心”),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将服务下沉到基层、送到村民家门口,为群众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便捷服务。2013年底全面完成“一点一站一中心”站点场所建设。(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

13.整合社区党建资源。统筹社区党建资源,切实从人员、经费、活动场所等多方面加大对社区党建工作的投入,不断增强社区党组织整合各种资源、协调各方力量的能力。推动驻社区单位积极联系和服务所驻社区,发动驻社区单位党组织以自身的各种资源和优势,积极支持和参与社区党建工作,形成社区共驻共建共享机制。(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14.建设“五强”带头人队伍。拓宽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来源渠道,创新培养管理机制,着力打造思想政治素质强、科学发展本领强、民主团结能力强、群众工作能力强、廉洁自觉性强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探索从区(县级市)直部门和街(镇)机关中选派优秀干部担任村“第一书记”,完善长期任职村党组织书记的退出机制及安置办法,在社区党委(党总支)配备专职副书记(与居委会副主任同等待遇),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肯奉献的基层党务干部队伍。对担任社区(村)“两委”正职累计满15年、正常离任且在任职期间获得市级以上综合性荣誉称号的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或居(村)委会主任,男性从60岁、女性从55岁起发放政府奖励津贴。(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市社会组织党工委)

15.强化基层党建经费保障。进一步健全社区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形成以财政投入为主、党费和社会支持为补充的社区党建经费保障体系。建立稳定规范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制度,探索完善市、区(县级市)财政和村集体统筹解决村干部待遇报酬机制,完善村干部补贴激励制度。采取固定补贴与一次性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建立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制度。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制度。制定党建工作经费规范使用管理规定。(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市社会组织党工委)

五、创新党员教育管理行动计划

16.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动员在职党员主动到居住地社区报到,亮出党员身份,参与社区党建和社区服务各项工作,接受群众监督,成为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的骨干力量,实现在职党员走进社区、联系群众的全覆盖。从2013年起,将在职党员干部参与社区活动、服务基层群众的表现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等参考依据。(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民政局、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市社会组织党工委)

17.实施农村“四个培养”工程。坚持把党员培养成能人、把能人培养成党员、把党员能人培养成村干部、把优秀村干部培养成村党组织书记。到2017年,村“两委”成员中党员能人比例达到30%,能人村书记、主任比例达到40%,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改善。实施羊城村官上大学工程,全面提升农村干部队伍能力素质。(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

18.开展“两新”组织“双强六好”党组织创建活动。结合“两新”组织实际,以党建强、发展强为目标,按照生产经营好、企业文化好、劳动关系好、党组织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社会评价好的标准,广泛开展“双强六好”党组织创建活动和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公开承诺活动,促进企业党组织履职尽责创先进、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牵头单位:市“两新”组织党工委,配合单位: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市社会组织党工委)

19.实施高端人才党建工程。在高端人才聚集地成立高端人才党组织,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政治引领作用,把高端人才紧紧凝聚到党组织周围。重视在高端人才中发展党员工作,不断激发和调动高端人才的政治热情。建立党政领导干部直接联系高端人才党员制度,为各类高端人才提供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两新”组织党工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创新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加强与流出地党组织的沟通联系,探索多种形式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把流动党员纳入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打造流动党员的“新家”。采取动态管理方式,构建主动接纳、主动服务、主动关爱流动党员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流动党员作用。(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21.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加强“广州党建网”、“广州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建设,探索开办广州党建电视频道,全面推广全市党员、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在“两新”组织、流动党员服务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和学校等领域建立远程教育站点,实现远程教育站点的全覆盖。以互联网为依托,开设党建QQ群、党建共享邮箱等,开展“网上组织生活”,办好“空中课堂”。(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广州广播电视台、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市社会组织党工委)

22.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采用财政投入、党员捐献等多种方式,大力发展各级党内关爱互助金,建立困难党员信息库,加大帮扶力度。更加注重在基层一线培育、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更加注重关心基层干部,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批市级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和优秀干部(享受同级先进工作者待遇),定期组织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和优秀干部参加休假疗养。(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

23.健全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健全党员创先争优长效机制,继续开展“羊城先锋行动”,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和社会公益等活动。依托扶贫帮困信息平台,在社区(村)、“两新”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等领域,开展党员联系户活动,组织有帮扶能力的党员帮助联系户排忧解难。(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市社会组织党工委)

六、发展党内民主行动计划

24.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健全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和公示制度、督查落实制度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等。认真落实一报告两评议制度,进一步发挥全委会在重大问题决策和重要干部选拔任用中的作用。(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纪委、市委办公厅)

25.推进基层党组织民主选举。在社区普遍推行“三推一评一选”,在村普遍推行“两推一选”。在机关各级党组织、高校学生党组织、中小学非校本级的党组织、“两新”组织党组织推行领导班子“公推直选”。建立健全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推行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任职承诺,进一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民政局、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市社会组织党工委)

26.促进党代表履职常态化。扩大党代表对党委重大决策的参与,充分发挥党代表民主监督作用。全市性重大问题决策前,广泛征求党代表的意见,全市性重要文件的起草,邀请党代表参与。完善党代表视察、调研制度,每年组织党代表开展视察、调研不少于1次。邀请党代表列席本地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参加重要干部民主推荐、公推公选等活动。统筹安排各级党代表到工作室履职,做到区域领域全覆盖、代表全参与、活动全开展,党代表到工作室开展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市、区(县级市)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代表每2个月组团到党代表工作室接待党员群众。深入推进党代表任期制,及时总结推广党代会常任制试点经验。(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27.健全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在农村基层全面推行“五民主工作法”(即村民民主提事、民主决事、民主理事、民主监事和新村民民主参与),保证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局)

28.扩大基层党员政治参与。进一步优化党代会代表结构,逐步增加基层代表特别是来自生产一线的代表,探索推选基层一线优秀党员进入各区(县级市)党的委员会。市、区(县级市)召开有关重要会议,评议、推荐、考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根据有关要求邀请基层党员参加。(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29.完善民情表达机制。拓宽基层党组织与群众定期沟通的有效途径,推行“民主恳谈会”、“民情议事会”、“民情快车道”等形式,建立健全“居(村)事群议”的多元互动机制。(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社工委)

七、改进机关作风行动计划

30.强化群众路线教育。强化机关干部宗旨意识和群众路线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党性原则、群众观念转化为服务群众的实际行动,进一步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牵头单位:市直机关工委,配合单位:市委党校、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

31.坚持“一线工作法”。大兴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之风,认真落实机关党员干部“三深入”(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制度。推行“一线工作法”,切实做到“工作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成效在一线体现、考核在一线实施”。开展领导干部蹲点调研活动。在不同类型、不同层面、不同领域基层党组织中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实现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基层和群众的全覆盖。控制文山会海,腾出更多时间、更多精力下沉到基层开展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牵头单位:市直机关工委,配合单位: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

32.健全机关与基层结对共建机制。构建城乡党组织互帮互助机制,组织城区基层党组织与农村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一帮一”结对共建活动,组织机关党组织与“两新”组织党组织开展结对共建活动。采取“一社区(村、企业)一名干部”的形式,开展机关干部直接联系社区、村和企业活动。在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广泛开展“四民”公开承诺(即感情亲民、政策惠民、服务便民、实事利民)活动,增强联系基层、服务群众实效。(牵头单位:市直机关工委,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

33.健全机关作风整改机制。以基层评议机关活动为载体,扩大群众评议监督机关作风的参与面。设立机关作风监测点,开展明查暗访和网上征集意见,扩大日常评议监督渠道。把评议活动向区(县级市)、街(镇)延伸,形成三级机关作风建设联动机制。借助媒体强化监督。把各部门机关作风评议情况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结合起来,切实运用好评议结果。(牵头单位:市直机关工委)

34.大力治理“庸懒散”。实施机关干部绩效考核,把推动新型城市化发展的实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评的重要依据。研究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办法,让能者上、庸者下。完善问责制,对能力不足、得过且过、不作为、慢作为、自由散漫的干部,视情形采取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方式予以问责。(牵头单位:市直机关工委,配合单位:市纪委、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反腐倡廉行动计划

35.带头建设廉洁广州。认真贯彻落实廉洁广州建设要求,把推进廉洁广州建设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和任期考核的重要内容,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点内容。广大共产党员带头推动廉洁政治、廉洁市场、廉洁文化、廉洁社会建设,努力成为建设廉洁广州的表率。(牵头单位:市纪委,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

36.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入开展党性党风教育、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继续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社区、学校、农村、企业、家庭,完善反腐倡廉舆论引导机制。(牵头单位:市纪委,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下转A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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