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十八大代表、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就此接受记者专访,解读报告首提“海洋强国”的意义,阐述国家海洋局在“建设海洋强国”战略上的具体部署。
刘赐贵指出,“建设海洋强国”概念进入十八大报告,在国内外形势复杂的当前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战略意义,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走向世界强国的必由之路。
海洋强国是指在开发海洋、利用海洋、保护海洋、管控海洋方面拥有强大综合实力的国家。当前,我国经济已发展成为高度依赖海洋的外向型经济,对海洋资源、空间的依赖程度大幅提高,在管辖海域外的海洋权益也需要不断加以维护和拓展。这些都需要通过建设海洋强国加以保障。
刘赐贵指出,未来国家海洋局将从海洋资源开发、海洋经济发展、海洋科技创新、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海洋权益维护等方面推动海洋强国的建成。
在海洋资源开发方面,刘赐贵指出,既要注重开发能力的提高,又要注重开发格局的优化。要统筹陆海资源配置、经济布局、环境整治和灾害防治、开发强度与利用时序,统筹近岸开发与远海空间拓展。
海洋经济已成为拉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有力引擎。刘赐贵表示,力争2015年海洋生产总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0%。
海洋科技方面,刘赐贵指出,国家海洋局将着力提升海洋科技自主创新能力,跟踪和探索海洋领域重大科学问题,提高勘探开发海洋资源以及保护海岸带、海洋生态环境的水平,加强海水淡化、海冰淡化和海水直接利用新技术研究,进一步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深水油气勘探和安全开发技术等。
海洋生态文明方面,刘赐贵表示,国家海洋局将按照“五个用海”的要求积极推动海洋资源的节约利用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规划用海、坚持集约用海、坚持生态用海、坚持科技用海、坚持依法用海。
刘赐贵表示,2012年,我国在维护海洋权益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一系列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有力举措,赢得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向国际社会充分展示了我国政府维护主权的坚定意志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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