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1月15日《新闻直播间》节目播出“汽车三包规定:八种情况不能享受三包待遇”,以下为文字实录:
主持人:在这里我们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包修期限和三包期限都是从销售者开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另外还有一点需要特别提醒,就是不是所有的汽车都能够享受三包待遇,下面我们再一起来了解。
解说:汽车三包规定的准确名称,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顾名思义,三包范围内的汽车必须是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和使用的乘用车,其他的像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为生产公务等购买的汽车是不包括在汽车三包范围内的,另外,即使是在三包包修期和有效期以内,出现下面这些情况经营者也是可以不承担三包责任的,消费者所购汽车已被书面告知存在瑕疵的,汽车用于出租或者其他营运目的的,使用说明书中明示不得改装、调整、拆卸,但消费者自行改装、调整、拆卸而造成损坏的,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自行处置不当而造成损坏的,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的,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易损耗零部件超出其明示的质量保证期出现质量问题的,不能提供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的。还要提醒消费者汽车三包规定虽然今天正式对外公布,但是规定的正式实施时间要到10月1号。
冒晓光:在三包规定实施之前购买的车辆,不能按照三包规定的条款主张相应的权利,所以建议消费者如果要想享受到三包规定的这种权益的保护的话,一定要在三包规定实施之后再去购买相应的车辆,这样才能取得三包规定的相关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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