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回避,不理我们。”叶小勇表示,签完第三批合同后,中通客车也并未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处理车辆出现的种种质量问题。
“我们就是单纯希望把车子修好,一分钱的赔偿都不要,但是中通方面却是一骗再骗。”补充协议的第三条约定,“甲方在交车同时赠送价值人民币10万元的配件及材料给乙方。”
“给了一两万的配件就再也没有给过。”叶小勇告诉记者,鸿泰公交维修厂何厂长此后曾要求姚伟写下保证字据。何厂长出示的字据显示,姚伟曾承诺此前合同约定中的十万元的配件将于2012年4月12日之前送到黄石,并表示“推迟一天按人民币500元计算”。
落款保证人为姚伟,并按有指纹,时间为2012年3月23日。
资料显示,姚伟为中通客车负责黄石市场的市场部经理,根据中通客车网页所留电话,记者拨打显示为空号。
叶小勇表示,当时购买第二批车辆时,中通方面曾承诺给予50万元的配件以及材料,不过,中通方面也未履约,“之前50万元的配件是口头承诺,不给就不给了,为什么白纸黑字的合同约定也不给?”
关于配件问题,中通客车服务部曾向鸿泰公交发文回复称:“对于前期购车时承诺的配件问题,购车时贵公司没有要求我公司兑现。”
除了配件问题,鸿泰公交与中通客车之间的第三笔交易,再次因为中通方面的失信,使得双方关系雪上加霜。
“之前也是承诺按照光盘价给开具发票。”叶小勇告诉记者,光盘价为业内的习惯叫法,是指消费者缴纳新车购置税的最低计税价格,不过,鸿泰公交收到的却并非光盘价的发票,“价格要高出很多,一辆车购置税我们就要多缴接近一万块,32辆车损失26万多块。”
中通客车的回复函则称,“公司未接到相关业务员申请或书面承诺给贵公司开具光盘价发票。退一步讲,就是接到申请,我公司也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
“这个不能低开,低开属于偷税漏税。”王兴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双方在汽车配件方面存在的分歧,并不知情。
召回问题车辆
据了解,受中通客车方面质量问题客车的影响,鸿泰公交曾于2011年底被黄石市交通局客运管理处要求停驶。“老停着也不是办法,老百姓不方便,我们也亏钱。”叶小勇表示,在停驶半年之后,10路车不得不带病行驶。
严重的质量问题迟迟不能解决,中通客车的回避态度也最终引发了鸿泰公交方面的不满。2012年3月份,鸿泰公交便停止支付车辆贷款。而在2012年5月份,中通客车便将贷款违约的鸿泰公交告上了法庭,法庭也因此查封了鸿泰公交的多个账户。
“完全是个骗局,口头的承诺不给,文字的承诺也不给。”叶小勇告诉记者,公司购买的第三批车还有五六百万元的贷款需要支付,如果中通方面还没有诚意为公司维修第二批问题车辆,鸿泰还将会停止支付余下货款。
同时,他还表示,公司也将通过法律途径起诉中通客车车辆存在质量问题,并要求赔偿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鸿泰公交法律顾问余律师告诉记者,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约定,“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律上已经属于约定管辖,打官司我们就必须去山东。”余律师表示,该条款作为签订合同的前提条件,有霸王条款的嫌疑。
叶小勇告诉记者,除了将起诉中通客车之外,公司还将向国家质检总局投诉,要求中通客车召回存在质量问题的客车。按照2013年实施的《缺陷汽车 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规定,经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组织论证、技术检测、鉴定确认汽车产品存在缺陷的,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应当责令生产者实施召回;生 产者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进口缺陷汽车产品,并实施召回。
“召回是个行政程序,如果确实有质量问题,就会要求企业进行召回同批次的车辆。”余律师表示。
如果召回,中通客车该批次车辆会有多少?“至于该车型量产了多少辆,我拿不出数据,但是上千辆应该差不多。”王兴富表示,“中通客车是个负责的公司,我们也欢迎他们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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