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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租车调价近期开听证会 程序解读(2)

2013年04月23日 10:20 来源:新京报 作者:蒋彦鑫 0人参与 0条评论

3 听证会意见能否被采纳?

听证会部分意见将被采纳

有关部门表示,听证会公布的方案并非最后方案,在听证会结束后,将会采纳部分意见,然后对方案进行修改,然后再开会敲定。

曾经作为听证会代表参加北京电价调整听证会的包玉良表示,听证会一些建议是会采纳的,比如自己和很多听证会代表在听证会提过,电价的计量要以年为单位,避开季节因素,这一点在最后实施的方案中有体现。

他表示,诸如出租车调价这种关注度高的听证会,应该给出更加充分的时间。

北京大学教授王锡锌表示,现在大家觉得听证会就是涨价会,这种质疑背后存在两个方面问题,一是听证会实际操作客观上存在问题,二是公众对听证会存在过高的功能期待。

王锡锌认为,当前听证会的定位是模糊的。如果听证会只是一种表达机制而不是表决机制,那么这实际上进一步要求作为听证会主持者的政府决策部门,应当以更加严肃的、真诚的、负责任的精神认真对待听证会,否则,本来就缺乏严格程序保障的听证会,就极有可能成为“作秀”或“过场”,而这将加剧对听证会的公共信任危机。

4 缘何听证会总是“听涨”?

代表构成、方案设计不合理

此前,河南洛阳市举行城市供水价格改革调整听证会,参会的18名听证代表中17人同意水价调整,只有一人提出最好不要提价,引发质疑。

一位参与过多次听证会的代表表示,听证会的发起者不少是一些有政府背景垄断经营的机构。而一个25人规模的听证会,政府部门7到8人,经营者和利益相关方1到3人,专家学者2到4人,消费者10到12人。听证办法规定,消费者参加人须达2/5。

再加上持中立立场的专家学者,还有一部分对价格不敏感的消费者,听证会基本变成“一边倒”赞成。

同时,听证会提供的方案,往往大同小异。一个关于涨价的听证会,两套方案可能是水价一次涨0.22元还是0.25元,没什么差别。无法选择,由此让听证会变成涨价会。

5 如何让听证会更有效?

不能由申请方自说自话

王锡锌建议,首先要搞清楚听证会的目标是什么?一个是把不同利益方的诉求反映出来;第二是论证探讨最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比如出租车涨价,消费者可能觉得不好,那听证会就必须搞清一个事实:现有的价格是否就是导致司机收入过低、无人愿意从业、出租公司亏损的原因。

根据原始数据,再来讨论涨不涨,涨多少。听证会要具备事实的调查功能,申请涨价一方要提供成本和收益表,财务审议表要准确客观具体。同时,对于涨价的必要性还要有分析,要做细致的评估。要给出涨价的具体翔实的理由。要避免把听证会开成情绪的宣泄,而是探讨问题的解决,用事实说话,为价格决策提供有意义的依据。

竹立家表示,要改变价格听证的程序设置,不能让价格听证变成一道涨价选择题。价格听证的结果应是“可能涨价,可能不涨价,还有可能降价”。同时,为什么要涨、涨多少,要以成本监审为依据,不能由涨价申请方自说自话。

■ 价格听证会程序

申请人向物价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物价部门审核,符合听证条件的,一定时限内做出组织听证的决定→

召开听证会一个月前,物价部门发布即将召开听证会的消息,公布联系方式,公众可报名听证会代表、旁听→

召开听证会15天前,物价部门公布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以及听证会方案的要点→

召开当日,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事项和听证会纪律,介绍听证会代表→

申请人说明调价方案,依据和理由→

物价部门介绍有关价格政策、法律以及初审意见等,有时还要对申请人进行成本监审,并出具相关意见→

听证会代表就整个方案进行质证和辩论,发表观点→

每个代表对听证会笔录进行审阅核实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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