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的罚款额度和暂扣驾驶证期限被大幅提高,醉酒驾驶一律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禁驾,酒后驾车肇事可能面临终身禁驾,伪造变造牌证等行为将面临更严厉处罚……全国人大常委会22日表决通过的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对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作出了更加严厉的处罚规定。
这一新法律对遏制酒驾等危险驾驶行为的力度如何?公安交管部门对此做好实施准备工作了吗?怎样保证严格落实到一线民警的执法之中?……就上述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酒驾整治初见成效 但仍需立法严惩
问:当前,我国酒后驾驶行为的严重程度到底如何?
答:我给你提供一组数据:2008年,全国共处罚酒后驾驶57.5万起,其中醉酒驾驶9.2万起;2009年,共处罚酒后驾驶72.2万起,同比上升25.6%,其中醉酒驾驶11.2万起,同比上升22%;2010年,共处罚酒后驾驶63.1万起,同比下降12.6%,其中醉酒驾驶8.7万起,同比下降22.3%。
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针对酒后驾驶的“抬头”,公安交管部门开展了酒驾专项整治行动,其间,因酒后驾驶导致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了36.6%和39.8%,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是,在一些地方酒驾仍然屡禁不止,因酒驾导致的恶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根本原因还在于酒后驾驶违法成本太低,不足以从内心警醒震慑那些喝酒开车的人。长远之计,就要是以立法的方式来建立惩处酒驾的长效机制,推动全社会文明驾驶良好风尚[综述 图片 论坛]的形成。这在国际上也是通行的做法。
已起草办理醉驾案件程序规定
问:刑法修正案(八)和新的道交法很快就要施行了,作为执法部门,公安机关做好相关的配套和准备工作了吗?
答:围绕两个法律的贯彻落实,我们做了一系列的准备工作。例如,积极与最高法有关部门研究沟通,规范醉酒驾驶的认定标准和证据标准。为了进一步明确公安机关办理危险驾驶案件的内部管辖分工,公安部已经起草了通知,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危险驾驶机动车案件。为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还组织起草了《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试行)》,对强制措施实施、技术鉴定、办案时限、案件移送等实施程序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要求。
普法宣传也非常重要。我们将与新闻媒体密切合作,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广泛宣传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法律的新规定和法律责任,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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