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黄标车的淘汰,在明年6月30日前,广州提前淘汰的黄标车可获得两次购车指标,但要通过环保部门的审核才能获得更新指标。昨日,市环保局在官方网站公布《广州市个人名下转出、报废中小客车黄色环保标准有效性审核暂行办法》。
根据规定,在明年6月30日前,个人名下持有有效黄色环保标志的中小客车报废或转出广州市,在不改变车辆所有人和使用性质的条件下,不仅可以直接取得一次购车指标,新购车辆再次报废、转出的,还可直接取得一次新购车指标,无需参加摇号或竞拍。而普通车报废或转让后只有一次直接购车指标。
具体操作为,要获得两次购车指标必须先通过环保部门的审核,而车辆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个人名下在本市登记的,且已完成办理转出本市或报废手续的中小客车;已于2012年10月31日前在本市环保部门取得黄色环保标志。而该审核工作由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具体负责。环保部门的审核结果2个工作日内即可发送至“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以便核对。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截至去年年底,广州共有17.6万辆黄标车,主要以营运货车、客车为主,其中,国I、II柴油车为8.2万辆,达不到国I的汽油和柴油车为9.4万辆,而一辆黄标车尾气欧诺奈廴疚锵嗟庇12辆小车。
办理程序
车主申请更新指标时,登录“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http://jtzl.gzjt.gov.cn),对黄色环保标志有效性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个人更新指标申请”页面按照提示点击“申请复核”按钮提出复核申请。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反馈至“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经复核审核结果改变的,按复核结果发放更新指标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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