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或流浪汉成为撞车党诈骗工具
2009年04月14日 07:28南方都市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本报讯(记者 李朝红 通讯员 曾盈盈)一个“撞车党”团伙专门在深圳火车站附近,找一些未成年人和流浪人员,以高薪招聘为名进行哄骗,引诱他们吸食毒品,趁他们熟睡之际残忍地将其手打断,充当伤者到外面撞车敲诈钱财。昨天,该团伙的主犯朱某被罗湖区检察院批捕。

朱某今年28岁,广东清远人,曾吸毒被劳教。劳教释放后,他又纠集几名无业男子,组成一个撞车团伙。很短时间内,团伙成员发展到9人,作案手段十分残忍。他们发展团伙成员的方式,一般都在火车站等地方,找一些未成年人或者流浪人员,然后以高薪招聘为名,将对方带到宾馆,引诱他们吸食毒品,然后趁他们熟睡之际,把他们的手打骨折,然后带到马路上故意撞车敲诈钱财。

团伙成员曹某被警方抓获后交待,他当时刚从内地来到深圳,还在火车站转悠,突然一名男子上前与他搭讪,表示可以帮他找到高薪工作,随后他便跟着去了一家宾馆。到宾馆后,他因为太累睡着了。在梦中,他突然感到手臂一阵疼痛,当他醒来时,发现手已被其中几名男子打骨折。几名男子并不把他送往医院,而是威胁他与几名男子一起去外面敲诈钱财。从此,曹某便成了他们的团伙成员,每天都跟着在路上撞车敲诈。

为了更好地敲诈医疗费,他们先将一案犯的手打断,利用其手未痊愈期间疯狂作案。该团伙分工明确,统一指挥,谁负责开车,谁负责被车撞,谁负责造势等,相互配合非常默契。先由两三人在路上开车寻找作案目标,盯上目标后想方设法在受害车辆前面缓慢行驶,逼迫车主超车。在车主全神贯注地超车时,另一伙人就骑自行车载着伤者故意撞向受害车辆,并假装重重倒地,制造伤势严重的假象。此时造势的人就立刻出现催促车主将伤者送往医院,到医院后即有三四人扮演伤者亲戚敲诈医药费。

2008年7月25日至29日,犯罪团伙在深圳罗湖、福田、南山等地以骑自行车撞他人汽车的方法,假装受伤向车主勒索钱财。该团伙5天内疯狂作案12起,敲诈勒索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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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朝红 编辑: bu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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