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状告市政府
最近,有两个律师提起的诉讼挺有趣。关于车牌拍卖的事情,这两位律师已经关注了两年多。他们有车也有牌,而且都是上海牌照,他们争的不是自己那一点儿权利——
2010年12月29日下午2时,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C302法庭开庭审理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斯伟江诉上海市政府一案。这一次,斯伟江追问的是上海私车牌照拍卖的法律依据。此前,斯伟江的同事俞智渊追问拍卖款收支信息的诉讼也已开庭。不过,这种案子的前景并不会有多么诱人,但是媒体很关注。
在庭审之前,斯伟江已申请信息公开,要求上海方面的依法公开拍牌的法律依据。上海方面的回复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而正是这两部法律,成为庭审的辩论主题。
在法庭上,斯伟江认为《告知书》中提示的两个法律文件里,并没有上海车牌拍卖法律依据的信息;相反,这两个文件恰恰提供了上海市车牌拍卖违法的依据。其中,《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未提到机动车登记有额度限制和须进行竞价拍卖。
斯伟江说,这部法律规定的车牌登记制度和上海市目前正在进行的车牌拍卖制度完全是两回事。根据《拍卖法》的规定,拍卖标的本身应该是拍卖人所有的财产,而车牌这块“铁皮”并不是属于上海市政府的财产,而是一种行政许可;如果真要把它当作上海市政府的国有资产,也应该由专业评估部门对其进行估价后,方能进行拍卖。
对此,出庭应诉的上海市政府法制办的代表作了简短回应,称他们对原告的申请做出的答复在程序上是正确的,适用的法律法规是得当的,请求法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在庭审后,双方握了一下手,法制办的人匆匆离开,而斯伟江还在被记者们围着。
早在这一天之前,斯伟江已经在自己的博客和微博上“大肆传播”了一番。不过,据我们了解,有一些上海媒体人士在微博上转发的这个起诉信息,此后大部分都消失了。
而此前的11月23日,同样在上海二中院C302法庭,他们也算是已经有过一次交锋,焦点所及是关于上海私牌拍卖款的收支信息。虽然原告是俞智渊,但是他们都是大邦律所的律师,斯伟江是主任,俞智渊是一个更年轻的律师,不过倒也是志趣相投,都有一份公益的心。所以,在前一个案子中,俞智渊是原告,斯伟江是代理人;后一个案子,斯伟江是原告,俞智渊是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