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车辆限行已是公民社会的常态
2009年04月06日 14:50京华时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关于机动车限行的讨论,至少说明两个问题:一是中国真正进入多元化社会,不同利益主体可以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见;政府也改变了执政策略,希望充分听取市民的意见,做出科学的判断。二是社区自治的原则尚未真正贯彻落实,比例原则还没有彻底融入行政理念。

在任何国家出现道路拥堵现象时,限行都是一种立竿见影的解决方案。新闻媒体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提出批评,学术界也可以从短期和长期、局部和全局的角度进行批判。但是,执政者绝对不可能等到道路上的车辆难以蠕动的时候,启用紧急状态法,强行疏导交通。在道路交通供给刚性约束短期不变的情况下,限制某些车辆通行,是一种最妥当的解决办法。

这个问题之所以在中国成为问题,根本原因就在于,市民有了话语权。但是,参与讨论者还没有意识到,解决道路拥堵问题,需要每一个市民共同参与。如果相互指责,或者共同把责任推给政府,那么,虽然可以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充分行使话语权,但未必能够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现代文明的脚步已进入后契约社会,政府不能无节制地开发和浪费资源,公民必须在享有权利的同时承担必要的义务,通过权利和义务的平衡,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公民社会是一个责任社会,每一个公民都要自觉地减少对资源的占有和浪费,国家通过颁布法律在适当的地点、适当的时间限制公民某些权利,从而确保社会有序运转。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限行已经是公民社会的常态。在道路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为了确保道路畅通,在一些城市的特殊地段,限制某些车辆通行,已经是一种常态,只不过是在限行区域大小、限行对象多少等方面有所不同。这也是公民社会妥协性的解决方案。这样做当然会给某些公民带来不便,也会产生新的矛盾。但是,按照比例原则,这样的制度安排所带来的社会效益远远大于个人所承受的损失,所以,公民都应该自觉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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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zhangj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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