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存疑
趋之若鹜般,车企纷纷作出了“三包”承诺。但美好的承诺如何变成既定的事实,才是消费者唯一关心的事情。
“大家觉得汽车三包最大的问题就是责任认定,如一些主要零部件出现问题,到底是谁的责任、怎么来判定、谁来判定,这是大家争论的焦点。在当时和8年来的讨论中,我个人认为,这是把它引到了一个难点问题,甚至是难以解决的问题上了。”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在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
刘兆彬口中这个“难以解决的问题”,也是引起消费者质疑汽车三包规定“落地”效果的焦点之一。新汽车三包法案并没有明确提出问题产品的举证责任与鉴定方,为此,国家质检总局专门成立了“汽车三包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专家库”,以专家咨询的方式作为消除争议的主要方式。
据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主任陈玉忠介绍,该“专家库”的组建步骤是:符合《管理办法》要求的专家,通过自荐或单位推荐,经省级质监部门培训合格后,进入本省专家库。各省的专家信息集中到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建立的专家信息管理系统中。届时,全国2.4万家4S店、8家国家汽车质检中心、36家汽车工程实验室,以及60所开设有汽车专业的大专院校,将成为专家库技术人员的主要来源。
尽管国家质检总局正在努力通过一些手段来避免汽车三包沦为一纸空文,从而增加消费者的信心,不过在规定未正式实施之前,消费者始终更相信“眼见为实”。
“在中国,‘包退换’就好像是个口号一样。”消费者孔窦(化名)对时代周报记者说,“即使有了三包,我也不会觉得更有保障,因为操作难,经销商会有很多理由推诿。至于三包的可行性,个人感觉较低,更换和退货基本上不可能。”
和孔窦意见类似的消费者并不在少数。“政策会是好政策,但就是要看执行结果如何。就怕下有对策,毕竟牵扯到的利益太多了。”林雪(化名)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总之还是有进步的,毕竟对经销商和厂商来说,(对产品质量和服务)也会有促进作用。”
在时代周报记者的调查中,被外界猜想恐将成为厂商与消费者间的“夹心层”的利益另一方—经销商,则多数进入备战状态。随着一系列“三包”相关培训的展开,被访经销商纷纷表示质量为王,“无压力”。
不过,一个明显的利益冲突点在于,在新汽车三包中,并没有对生产者和销售者的责任界定给出明确的表述,相反,原本处于弱势地位的经销商却仍是责任主体。
“三包”规定指出,三包责任由销售者承担,销售者依照规定承担三包责任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其他经营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其他经营者追偿。
“所有的矛头都指向经销商,产品的质量问题不应该是厂家买单吗?”深圳一经销商集团内部人士对时代周报记者反问道,“这政策连我们都觉得不靠谱,我个人觉得这更像是匆忙制定出来的,很难彻底执行。”
上述内部人士表示,经销商不是不愿意配合,但是需要三包政策给予更多的解释,同时要规范和权衡好厂家和经销商的义务。“只要是合理的,大家其实都愿意接受,因为这样规范对经销商也有好处,比如说避免了客户的无理闹事。”他向记者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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