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今日,关于我投保的问题,保险公司还是没有给出明确答复,我已经准备好了材料,要正式投诉至吉林保监局,还要投诉至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也不排除采取法律诉讼的方式追讨自己的合法权益。”昨日,怀疑自己保单被“埋”的长春市民夏女士告诉记者。
在商业险联网平台系统上没有显示夏女士的第二年的投保记录
夏女士要求退还保费遭到拒绝
昨日,夏女士表示,对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双阳支公司在该事件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非常严重,值得社会关注。同时,作为一名普通的机动车保险投保人,她现在对于保险公司的要求并不高。
“我的要求很简单,就是保险公司把没有投保记录上一年(即2009年8月13日至2010年8月12日)的保费退还给我,既然在商业险联网平台系统上没有显示我的投保记录,那么作为消费者,我有权要回此期间保险公司没有履行保险责任的保费,共计为9259.63元。”据了解,为了保险公司能够退还保费,夏女士曾找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的人士多次协调,均遭拒。
保户六问 质疑人保财险管理漏洞
夏女士表示,从开始投保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双阳支公司开始,她的心中就充满了疑问,时至今日,她对于人保财险公司的疑问越来越多。
“我的第一个疑问是,提供贷款的省内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为何指定我购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双阳支公司的机动车保险?”夏女士说,如果当时她没有购买该公司的保险,而是自主选择保险,也许不会发生今天的事情。
“我的第二个疑问是,贷款公司为何一连让我购买两年的机动车保险,而不是一年,而且两年还都指定同一家保险公司进行投保?”夏女士认为,事情从一开始,车主就失去了自主选择的权利。
“第三个疑问是,投保车辆曾在2008年11月25日发生过一起小刮蹭事故,可是按照人保财险快速理赔的服务承诺,为何拖到了2009年9月18日才出具了'机动车辆赔款计算书’的文件,才计算出2008年事故理赔数额,这种速度是不是太慢了?这能与人保财险标榜的'金牌服务’相衬吗?”夏女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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