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税优惠+以旧换新,今年两政策叠加推出
2010年01月19日 07:33国际金融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国际金融报1月19日报道 中国车市又传来好消息。昨日,记者获悉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允许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与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同时享受的通知》,明确从2010年1月1日起,允许符合条件的车主同时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和1.6升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即符合有关条件的车主可同时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与1.6升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按7.5%征收的政策。

随着2009年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整个中国车市迅速复苏。但有专家指出,2009年销量的提升主要是由于购置税优惠政策,而同时推出的以旧换新政策由于其补贴力度不强对于汽车销售并未产生显著的影响。去年10亿元的以旧换新补贴只用了不足6%。相关数据显示,截至去年11月24日,全国申请补贴老旧汽车6990辆,补贴申请金额5843万元。

同年财政部、商务部下发的通知指出,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者,不允许同时享受“1.6升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按7.5%征收”的优惠政策。为什么会选择这一时机将两政策叠加推出?

中信建投研究所汽车行业分析师陈政对记者表示,“主要原因是2009年以旧换新推出后的现实效果并不理想,由于补贴标准偏低大大制约了该项政策的进展。一辆售价2万多元的二手车,报废的最高补贴只有6000元。在这样的差价影响下,多数消费者宁愿选择在二手车市场上处理旧车,也不会选择以旧换新。”陈政指出,“现在将购置税减征政策与以旧换新捆绑起来更容易起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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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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