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委联合下文:汽车下乡政策延长一年
2010年01月27日 07:23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 【打印共有评论0

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七部委25日发布消息,汽车下乡政策延长实施至2010年底。

其中,汽车下乡政策实施延长一年,至2010年12月31日止。摩托车下乡政策执行到2013年1月31日。自今年1月1日起销售的汽车下乡产品可以享受财政补贴。按照相关规定,下乡汽车最高可补贴5000元、下乡摩托车最高可补贴650元。

一周前,财政部、商务部还联合印发了《关于允许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与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同时享受的通知》,从2010年1月1日起,允许符合条件的车主同时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和1.6L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这是不到30天内,国家第二次对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进行调整。观察人士认为,由此可见,政府对以汽车产业拉动市场寄予的期望之大。

2010年汽车下乡预计补贴将撬动超过100万辆的汽车、摩托车市场需求,微型货车市场将受益最大。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379.1万辆和1364.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8%和46%。在各大细分市场中,增长最快为微型货车,去年共销售50.6万辆,同比增长73%,对商用车销售增长贡献度为29%。

财政部最新统计,截至2009年12月底,全国已补贴下乡汽车摩托车583万辆,兑付补贴资金86.8亿元;其中,汽车补贴167万辆,摩托车补贴416万辆。2009年全国共有258家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与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签订汽车摩托车下乡协议。汽车6300多个车型、摩托车9200多个车型参加汽车摩托车下乡活动。

2009年,汽车下乡已成为拉动农村消费的引擎。以广西为例,2009年,广西汽车零售总额增长34%,汽车消费额占农村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高达28.9%。而来自上汽通用五菱的统计表明,在汽车下乡政策支持下,农民购买汽车的比例从2008年的60%上升至2009年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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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邓林奕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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