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马汽车明确注入资产业绩补偿方式
2010年06月19日 15:17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见习记者 侯宇峰 ○编辑 邱江

星马汽车今日公告称,公司董事会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补充协议的议案。

星马汽车在已经披露的增发方案中约定,华菱汽车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3年内,即2010年度、2011年度和2012年度的预测净利润总额不足6.592亿元,本次增发参与方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方应将实际净利润总额与6.592亿元之间的差额在公司2012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补偿。

而根据本次补充协议,星马汽车就“补偿方式”增发参与方作出进一步补充:如增发参与方届时未有足额现金向公司进行补偿,则同意由公司以人民币1元的总价回购本次非公开发行部分新增股份并予以注销。若股份回购事项届时未能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增发参与方承诺将上述用于回购的股份无偿赠送给公司的其他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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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侯宇峰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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