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者调查,2007年9月21日,海口市秀英区政府批准了荣山寮村委会关于将村留用地(实为清航安置地)过户到海南耀鑫实业有限公司的名下的申请,并给海口市国土局发函(秀府[2007]77号文件),办理过户手续。
得知这个消息后,2007年10月11日航道内受损渔民和渔民代表到国土局请求停止办理土地变更手续。
同年11月15日,航道内受损渔民和渔民代表又到秀英区上访请求收回土地过户函,为此,当时秀英区区委书记陈笑波特别交待办公室主任到海口市国土局收回秀英区的过户函文:秀府[2007]77号文件。
2008年4月25日,西秀镇人民政府在得到秀英区政府的指示后,又给荣山寮村会下发通知。该通知明确提到:荣山寮村委会必须征得航道内受损渔民的多数人及航道内受损渔民的五位代表的意见,同意后镇政府方可出具有关证明给村委会办理过户手续。并将西秀镇人民政府的指示在海南日报公告。
然而,令所有航道内受损渔民没想到的是,在西秀镇通告不给办过户证明的一个月前,3月13日,该清航安置地已经被“暗度陈仓”过户到海南耀鑫实业有限公司的名下。航道内受损渔民质疑镇政府在土地已被过户后再发通告,这完全是在忽悠百姓!
西秀镇:对土地过户毫不知情
西秀镇政府为什么在土地已经被过户了1个月后,还要发公告承诺:“荣山寮村委会必须征得航道内受损渔民的多数人及航道内受损渔民的五位代表的意见,同意后镇政府方可出具有关证明给村委会办理过户手续”呢?
2月4日上午,南海网记者前往西秀镇采访时,时任西秀镇镇长、现任西秀镇委书记杨柳芳不在办公楼,记者拨通杨柳芳电话表明来意。杨柳芳马上对记者说,她不在西秀镇,在秀英区开会,并表示年前都很忙,让记者年后再去找她。
随后,记者采访了西秀镇镇长陈大强,他告诉记者,荣山寮村卖地并没有通过镇政府,土地过户镇政府也不知情,镇政府也是在后来才知道村委会已经在他们发公告之前就把土地过户了。如果早知道的话,肯定就不会再发公告给渔民承诺了。至于土地到底是怎么被卖掉、过户的,陈大强表示,只有问国土局了。
国土局:无法回答记者问题
那么,海口市国土局办理过户手续的法理依据是什么呢?根据国土局的土地档案资料,记者看到,在该地变更记事栏里这样记录:经荣山寮村超过三分之二村民代表签名同意使用权更名并经过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人民政府核实属实,根据2008年3月7日《重大事项集体会审意见》,使用权人更名为海南耀鑫实业有限公司。
当时的具体操作情况如何?海口市国土局户籍管理科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当时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陈某已经不在国土局,相关材料也不齐全,无法回答记者问题。
相关村干部已被立案查处
另据了解,海口市区两级检察院已立案查处了秀英区西秀镇荣山寮村村委会干部非法转让政府补偿地的案件,荣山寮村村委会书记符某、村委会主任王某等11人已被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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