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严查车市炒作行为
2010年07月28日 17:15重庆商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加价购车之风愈演愈烈,已经引起了消费者的反感,此前北京一消费者将4S店告上法庭,拿回了“被加价”的钱。针对汽车销售商加价提车的潜规则,深圳市工商局和浙江省工商局都下猛药打击。重庆市工商局副局长李林表示,市工商局也将加大力度查处车市捆绑销售的违法行为,打击车市中的炒作行为。

据了解,消费者在订车前,汽车销售商提出加价购买附加产品,这种捆绑销售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假如是在消费者提车时,汽车销售商再提出加价提车,就违背了《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论是哪种情况应当予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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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liuj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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