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或提高
2009年12月04日 08:04人民网-中国汽车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日前,据相关媒体报道,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司长常晓村表示,目前政府正在研究提高汽车以旧换新的补贴标准。

我国今年8月份开始实施了汽车以旧换新政策,但由于补贴标准偏低,进展比较缓慢。根据《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提前报废老旧汽车,并换购新车的,可享受3000-6000元不等的补贴。

不少市民反映,领补贴不如卖掉划算,一辆旧车在市场上还能卖个上万元。

常晓村表示,增加补贴就涉及一个财政的问题,提高标准需要很多钱,但是目前实施地方的反映是标准过低,建议提高。他表示相关部委正在商量具体的提高标准,争取能达到卖二手车的标准,如“一辆旧汽车在二手车市场上能买1.5万,我们就将以旧换新的补贴标准提高到1.5万,这样我们的政策就有竞争力了。”

常晓村指出,汽车以旧换新可以减少排放、增加就业、扩大消费,可谓一举多得,将会是一个长效的措施。

记者上午从商务部了解到,今年以来,在汽车购置税减免、汽车下乡、汽车以旧换新等政策的支持下,全年汽车销售量估计能突破1300万,明年在扩消费力度不变的情况下,汽车销量还将保持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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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综合报道 编辑: yux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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