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回门不是终点 盘点汽车消费之怪现状(2)
2010年03月12日 09:44每日经济新闻 】 【打印共有评论0

“召回”不强制 车主很被动

“国外很多情况下都是强制召回,而国内则是由厂家自己做主。我们与厂家在召回问题上拥有不对等的话语权。”不少消费者对国内尚无强制召回的相关法规表示不满。

陕西的许先生去年春天购买了雷诺科雷傲[综述 图片 论坛]车型,去年底,雷诺方面宣布因为转向机存在问题,将对2008年3月5日至2009年8月21日生产的科雷傲车型进行召回,涉及车辆约为2136辆。雷诺方面表示,经调查发现,涉及召回车辆的转向机转向齿轮轴紧固螺母存在缺陷隐患,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该螺母可能出现松动,极端情况下螺母松动可能导致转向齿条从驱动齿轮轴中脱出,造成车辆无法转向,影响行车安全。

许先生表示,他获知此消息后,在很长时间内,雷诺方面都没有主动与他联系,直至他去经销商处询问,经销商才告知他召回的具体方案。

同样是雷诺,雷诺公司于2006年10月24日起,在欧洲召回梅甘娜[综述 图片 论坛](megane)II、克丽奥(CLIO)III两款汽车。而在中国国内市场存在大量进口梅甘娜汽车。但雷诺方面却迟迟不向中国国家质检总局主动说明情况,并采取相关措施。为此,质检总局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有关条款,针对HS编码为87032230~87032339的梅甘娜汽车发出风险警示通告。

通告要求雷诺公司立即对在中国市场的梅甘娜汽车车辆变速器故障进行安全风险评估,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消费者安全,并就进口汽车缺陷情况向质检总局作出书面说明。随后,迫于压力,雷诺方面表示,已在近期作出了在中国市场召回的决定。

“就算厂家愿意召回,但在具体执行费用上,目前没有明确的标准,我们因为召回事件造成的损失,也没有明确的赔偿方案。”许先生说。

召回或成宣传手段

有消费者提出,除了尽快完善相关立法,督促企业主动承担相关责任,还应该成立独立的检验检测机构,由权威人士对车辆故障进行标准性的判定。

除此之外,还有消费者对于企业在部分事件中召回的必要性进行了质疑,他们表示,“有些问题本来就不是什么大问题,相对于做一次品牌宣传,企业召回一次的费用要划算得多。而其间我们消费者的损失却没有相应的补偿。”

长安铃木奥拓[综述 图片 论坛]去年上市不久,就有媒体报道称铃木将在德国召回9244辆铃木新奥拓车型,原因是输油管与油箱之间连接的密封条过大,有可能导致脱落。事隔不久,国内的车主就被告知,国内市场销售的新奥拓也存在问题,原因是汽油滤清器支架存在脱焊的隐患。

身为新奥拓车主的张先生却认为,长安铃木此次的召回是在给自己新上市的车做宣传,他分析,相对于在全国范围内对长安铃木进行大范围品牌宣传的成本,通过召回新奥拓,换上一个成本并不高的零部件,所花费的费用要低很多,而在企业形象的宣传上,长安铃木无疑是大赚了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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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伍雨石 编辑: liuj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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