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在名车广场开展的“服务与质量伴我行”诚信承诺活动现场记者了解到,截至2009年年底,长春市工商局车辆分局共受理汽车存在质量问题的投诉70件,调解65件。2010年,车辆分局将加大力度,重点打击汽车消费领域以次充好、生产、制造假冒伪劣汽车零配件等违法行为。
市消费者协会、市工商局车辆分局、长春汽车贸易城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名车联合会为贯彻中国消费者协会2010年“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宣传活动,为汽车消费者创造一个和谐的市场消费环境,特在“消费者权益日”当天在名车广场开展了“服务与质量伴我行”诚信承诺活动。市工商局车辆分局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积极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消费,依法维权。依法查处以次充好,欺行霸市、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的违法企业。
2009年,市工商局车辆分局在促进汽车消费环境和谐方面做出了很多努力,也取得了很好的成绩。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前后,长春市的汽车经销商用不同的方式表明努力做好售后服务的决心,这也说明了经销商主动服务的意识有所提高,而主动服务恰恰是化解矛盾冲突的最好方式。在“服务与质量伴我行”诚信承诺活动现场,一汽实业众捷店、一汽实业奔腾店、长春万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比亚迪吉林省天骏达店、东风本田长春正泰店、一汽-大众汇腾店、吉林省华之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长春华仁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长春华阳旗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长春市华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吉林省吉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长春通立汽车商贸有限公司、volvo吉林盛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吉林省隆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吉林省博雅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长春市瑞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长春市嘉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特别向车辆分局递交了承诺保证书。
车辆分局呼吁全市的汽车销售企业要努力构建一种和谐的市场消费环境,自觉担当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在拓宽市场、拉动内需上发挥自身的积极作用,要以诚信服务对待广大汽车消费者,履行承诺。只有以诚信为根本原则,诚信个人,诚信企业,进而诚信行业,最终才能诚信全社会!才能为我市汽车消费领域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为长春市汽车产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随着汽车销量的逐年攀升,投诉率也是有增无减,而国家关于汽车的三包法案尚未出台,使解决消费纠纷缺少法律依据。另外,举证难成为消费者维权时难以逾越的大山。面对这种情况,构建和谐汽车消费环境、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发展就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首先,汽车商家要增强社会责任心;其次,政府行管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从此次活动的效果来看,长春市汽车行管部门与汽车经销商已经形成一定的默契,都在为长春市汽车产业发展形成一种良性循环而努力。
活动主办方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是 “消费与服务”,开展这次活动的目的就是汽车消费维权工作要紧密围绕拉动消费、扩大内需,做好服务工作。其中的“服务”,主要有三方面涵义:一是服务广大消费者;二是服务经济发展;三是服务社会和谐。
如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拨打车辆分局的举报电话:0431-87609852、0431-87609856、0431-87609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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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肖千琼 金琳 拱铭泽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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