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说法 停车费应由业主大会定价
2010年06月17日 11:55大众网-齐鲁晚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物业公司就是想多收钱。”紫金山小区一位居民告诉记者,最近一段时间,省城不少小区都出现了停车位紧张的状况,小区物业就想趁着这个机会涨钱。另外一位居民也表示,划车位只是一个借口,其实,车位早就该划出来了,现在划车位就是为了涨价。

小区内的停车位收费是否有统一标准?对于广大业主的这一疑问,齐鲁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高强8日表示,根据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小区内的道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应当交纳车位场地使用费。

“但是收费标准应该由业主大会综合考虑车库租赁费的价格等因素确定。”高强说,车位费如何定价,不同小区的情况各有不同,但是由于车位场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所以车位费用的涨价也需要业主大会根据自身小区的实际情况,经过认真商讨后最终确定,而不能随意定价,并且收取的费用应当归全体业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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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liuj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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